我市通报12起校外培训违规典型案例
日期:09-16
本报讯(记者 王燕)9月13日,我市通报12起校外培训违规典型案例。西安市教育局提醒校外培训机构严守法律法规,依规办学,希望广大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尊重孩子成长节奏。
为深化“双减”工作成效,强化校外培训治理,暑期以来,我市聚焦重点区域开展明察暗访,结合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开展核查,依法查处一批违规培训行为。其中,新城区英小孚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咸宁路122号乐宁会购物广场3楼超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被依法责令退还已收取未消课费用,没收违法所得50400元。
碑林区未来星慧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太白北路197号太白星座超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被依法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21161元。
碑林区皇城书坊在含光北路177号含光大厦6层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被依法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6920元。
莲湖区一诺维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在莲湖路36号超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被依法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已收取未消课费用,没收违法所得20500元。
莲湖区予非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杏园北路园湖曲商铺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依法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已收取未消课费用,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
雁塔区唯爱培思智能自习室有限公司在西电科技园D座超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被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已收取未消课费用,没收违法所得153000元。
雁塔区优坐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长庆坊玺岸广场3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未消课费用,罚款100335元。
雁塔区斯林姆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青龙寺分公司在西影路铁炉庙村北1号2层超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被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已收取未消课费用,没收违法所得43680元。
高新区菁英培优在万象汇T6座14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依法责令退还已收取未消课费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93600元。
高新区谢老师教育在枫叶大厦C座14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依法责令退还已收取未消课费用,罚款15600元。
经开区高途艺术培训学校在凤城十路世茂都17号楼超办学许可范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依法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已收取未消课费用,没收违法所得123554元。
曲江新区再创佳绩(西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旺座曲江D座4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依法责令停止举办,退还已收取未消课费用284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