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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9-85233663/ 83008355
声明
★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道华家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610116MF0029799M,不慎遗失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五台支行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910064719303,现声明该证件作废。
★本人韩远,身份证号532527198312231115,遗失西安市含光北路23号九锦台小区15- 10701室房款收据2张(开票日期:2013年4月14日,票号2001911,金额10000元;开票日期:2013年4月15日,票号 2001913,金额377678元),声明作废。
★刘颖遗失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结算),票据号:NO.0000014210,金额:745元,声明作废。
★刘颖遗失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预收),票据号:NO.0000022118,金额:1490元,声明作废。
★陈小萍丢失残疾证,证号:61011219670815408341,声明作废。
★陕西中鑫艺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丢失在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沣东支行(账号2701030901201000261231)预留的公章(编号6199060140724)、财务章(编号6199060140723),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责任自负,与银行无关。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陕西超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王凯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因与你方无法联系,现向你方依法公告送达西咸劳人仲案字[2025]第2474、2475号裁决书。本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裁决,可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电话:029-33138592。
2026年9月3日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沣东新城洁特洁洗涤行:
本委受理的王凤娥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因与你方无法联系,现向你方依法公告送达西咸劳人仲案字[2026]第788号裁决书。本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裁决,可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电话:029-33138592。
2026年9月3日
西咸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陕西瀚林云渠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陈文文与你单位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争议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因与你方无法联系,现向你方依法公告送达西咸劳人仲案字[2025]第3190号裁决书。本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裁决,可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诉,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8层,电话:029-33138592。
2026年9月3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天烁电磁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陈玫璇、谢怡红、皇甫舜禹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6〕第1704、2133、253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8148010。
2026年9月3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天烁电磁技术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王飞、冯淼、谢玲艳、赵剑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6〕第2358、2736、2738、302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9月3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尚合臻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11月25日14时在都市之门A座1606-2室开庭审理申请人杨飞、张翼宸、唐文静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9月3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陕西隆宸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代铁海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6]1163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10月27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与朱雀大街交叉口东南角(原祥源大厦)雁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电话:029-81166955)。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2026年9月3日
公告
西安梁何商摄影服务有限公司(商释予):
我局于2025年8月4日依法受理的刘泽宇申请工伤认定一案,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再次举证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局工伤认定再次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送达后3日内,向我局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我局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西安青卓美育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史海云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5]262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雁劳人仲案字[2025]26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2026年9月3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西安唯吾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吴靓颖诉你单位劳动报酬、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4]2310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雁劳人仲案字[2024]231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2026年9月3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苏州熙韩泰克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王方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6〕第130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