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严禁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等话题屡屡引发热议。9月1日,《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学校可以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入学校或在校园内使用,严控学生校园用网行为。此前,福建、广东广州、河南郑州等地也通过地方立法,对中小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的行为作出管控规定。
对此,也偶有极端案例。湖南郴州某学校老师,将没收学生的上百部手机当众砸毁;某学校学生带手机被停课一个月;某高中生上课玩手机被老师扇耳光……个别学校为管理省心自立“陋”规,不仅容易拔高处罚标准,忽略学生真实需求,还导致教育耐心缺失,让教育惩戒变成“无条件服从”的暴力管理,矫枉过正违背育人初心。显然,校园手机管理之困的背后有公众期待,也折射数字浪潮下的教育新课题。
从教育部办公厅发布《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明确规范管理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严禁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到不少地方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手机禁令开始从“校规”变为“法规”。一方面,手机禁令有了刚性约束,能为学校管理撑腰,减少课堂内干扰,是对“越界”处罚行为的纠偏,也是校园治理的进步。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十条措施》鼓励学生和家长共同开展“息屏行动”,减少对网络过度依赖;《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也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防沉迷制度。在立法层面上厘清各方权责、明确行为边界,恰恰是兼顾现实需求,加强制度约束,倒逼治理生态由“单向堵截”转向“协同共治”。
有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达1.96亿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3%。政策出台后,如何更好在现实中落地?孩子玩手机,在学校有老师管,课堂之外谁来管?怎么样引导孩子合理使用智能终端产品?这些现实难题同样棘手。
手机禁令,不是一“禁”了之。家长作为“校外主战场”的重要责任人,应关注孩子放学后的“屏幕时间”,帮其划好内容边界,培养其自律意识;社区应更多关注“息屏”后孩子还能去哪里、做什么,组织丰富的线下活动,帮孩子找回线下生活,守住“现实感”,也在社会层面补上育人短板;网络平台应用好“未成年模式”,内化自身责任,最大限度净化网络环境。多方合力,才能从根源上治理未成年人沉迷手机问题,呵护其向阳生长。晋钰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