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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近日闭幕。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共9章170条,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上道路行驶条件、违章处理原则和保险制度等;聚焦“醉驾”“盲驾”和电动自行车、“暴走团”管理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完善制度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表示,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了,不能适应老百姓对于出行效率还有出行便捷性的一些需求。它也不能够很好回应这些新型的出行工具还有新型业态和技术的发展了。这也是为什么道路交通安全法现在的修订会提上日程。
对自动驾驶汽车设专章规定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中设立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等概念。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明确,自动驾驶汽车是指在设计运行条件下代替驾驶人持续自动地执行全部动态驾驶任务的汽车,辅助驾驶功能是指在设计运行条件下辅助驾驶人执行部分动态驾驶任务的功能。
张力表示,我们所称的自动驾驶实际上是通常说的L3及以上来设定的,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双手可以离开方向盘,可以“脱手”,但是不能“脱眼”。换言之,驾驶人必须时不时还得关注一下车辆的运行状态。对于L4来说,它就意味着机动车驾驶人不仅可以“脱手”了,也可以“脱眼”了。在相当程度上驾驶人是扮演着乘客的角色了。但是到L5的情况的时候,这个车辆是可以没有方向盘的,这就意味着车内人员百分之百完全意义上就是一个乘客了。当然从现在的技术发展来说,L5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够实现。在L2以下,对于辅助驾驶来说,实际上是车辆的辅助驾驶功能,辅助自然人、驾驶人完成车辆的行驶,而不是说车辆自身自动完成驾驶任务。这就是两者最大的区别。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L2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乘用车渗透率达到70.5%,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开始在特定区域上路通行。草案规定,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和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
张力表示,辅助驾驶即便在激活的情况下,也是按照传统的自然人、驾驶人驾驶车辆的规则来设计的,依然是不能有酒驾、醉驾这样的行为,也不能有一些包括“盲驾”在内的分心驾驶的行为。
明确自动驾驶汽车责任划分
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自动驾驶汽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如何处理,修订草案也明确了责任划分。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余凌云表示,事故还得要看到底是自动驾驶状态下出的问题,还是人工操作的时候不当出了问题。人工操作不当出了问题,仍然还是要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如果是系统出的问题,当然就由系统来承担责任。
此次修订草案还规定,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的需要,调取自动驾驶汽车相关数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余凌云表示,现在一般自动驾驶车辆都是要求装黑匣子的,也就是说,它必须要有一个自身的记录,也就是车辆撞击的时候前后的数据是要保存的,也可以从这里去提取有关的数据。
管住“开门杀”“暴走团”
草案规定,对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并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相较于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中新增对“飙车”行为的处罚措施。草案规定: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开门杀”猝不及防、“暴走团”任性占道,这些行为扰乱交通秩序,也成为困扰人们出行的闹心事儿。草案明确了预防“开门杀”的措施:开关车门,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应当注意观察,驾驶人应当提醒乘车人注意安全。针对一些人群占据道路资源开展锻炼等活动,破坏正常交通秩序的行为,草案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发现违法占用道路从事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非交通活动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电动自行车限速提至20km/h
数据显示,截至去年9月,我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就已达到约3.8亿辆。便利出行的同时,部分电动自行车闯灯逆行、超速行驶也带来安全隐患。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新增了相应的法律规范。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电动自行车限速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的最高时速,从现行法律规定的不得超过15公里提升至不得超过20公里。
此外,草案新增专门条款,列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负面行为清单”:不得有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为,也不得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