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高新四路7号
联系电话:029-85233663/ 83008355
注销公告
★西安市灞桥区力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111091654869F,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证号:人社民6101060516002号,经理事会决议终止办学,申请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郝霞、杨梅等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天内到我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联系电话:18700823472联系人:裴勇清算组地址:灞桥区纺织城街道纺七路15号2026年7月15日★西安市灞桥区世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000091650673J,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证号:人社民6101060516003号,经理事会决议终止办学,申请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肖娜、李吉芳等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天内到我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13759916876联系人:肖武明
清算组地址:灞桥区纺北路18号颐高经济产业园3052026年7月15日关于利安社区电超市百姓生活通退卡公告
尊敬的各位持卡用户,因我公司百姓生活通业务停止,再次提醒各位持卡用户尽快前来办理退卡。
联系电话:13572001369陕西利安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通知
王燕(身份证号:61032119840910****):
你长期脱岗未履行劳动义务,经多方联络均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现登报通知,请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15日内,前往我公司(原名: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地址:西安市环城南路东段12号)人力资源部办理返岗报到手续。逾期未到岗,我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处理。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7月15日
声明
★高陵区通远街道车张村村民委员会丢失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910025417504,账号:2701110601201000002841,开户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远支行,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与银行无关。★石超丢失原莲湖区友谊村孙良街35号《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号:NO.0001037,声明作废。★韦卫遗失驾驶证,证号610111198702033013,声明作废。★西安曲江新区智慧爱心理咨询部(92610133MA7J8DL A1K)不慎遗失公章,声明作废。★本人刘雷,身份证号140729198609040060,不慎遗失西安中海昆明路九号项目10F149车位发票,发票号20950475,金额95000元,现声明发票联原件作废。
★西安市华慧金属结构厂破产管理人丢失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浐灞区支行(帐号:102511212934)预留的负责人白静江私章,声明作废。★西安雁塔大川口腔门诊部,遗失《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登记号:MAB0HFUT 961011317D1522,声明作废。★房晓楠遗失临潼蓝光长岛购房收据,票号(2018)01010634,金额278299元,特此声明。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九高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9月3日9时在都市之门A座1606-2室开庭审理申请人邹林朋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2026年7月15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西安君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代发虎、王小英、刘金魁、钟琪、罗小丽、徐升、彭丹丹、马小丽、刘英杰、高苏英、孙献兵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5]890、3280、3281、3293、3294、3295、3337、3317、3319、3313、3312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雁劳人仲案字[2025]890、3280、3281、3293、3294、3295、3337、3317、3319、3313、331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2026年7月1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启时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岳垒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6〕第49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2026年7月1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导学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张倩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6〕第894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2026年7月1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博科思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张丽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6〕第238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2026年7月15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西安市雁塔区幸之福蛋糕店:
本委已受理邹桂芳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5]2176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雁劳人仲案字[2025]217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2026年7月1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帧界摄影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陈奕冰、石坚、郭佳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6〕第192、226、23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7月1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天烁电磁技术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9月23日9时在都市之门A座1610-1室开庭审理申请人杨博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2026年7月15日
公告刘颖、王丽娟、赵海英、王霞、梁思雨、朱宁、吉佳怡:陕西秦良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刘颖、王丽娟、赵海英、王霞、梁思雨、朱宁、吉佳怡与陕西秦良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2026]第286、287、288、766、779、780、80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向双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9月9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2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按缺席处理。
特此公告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6年7月15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公告
西安万路顺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胡佳萌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规定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认定胡五一同志2024年11月15日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认定为工伤。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决定,现向你方依法公告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2026)陕XAXX[752]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自视为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复议或者起诉的,本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单位电话:029-33352210,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沣长路289号创新大厦11层。特此公告。2026年7月15日
西安市临潼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告
何宝强(身份证号:610123197312180537),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西安市临潼区车站路桃苑西区安置楼26号楼4单元4层40402室房产的不动产继承;西安市临潼区东正街西绣岭安置小区13号楼2单元6层20602室房产的不动产继承;西安市临潼区车站路桃苑西区安置楼27号楼1单元3层10302室房产的不动产继承;西安市临潼区车站路桃苑西区安置楼27号楼2单元3层20301室房产的不动产继承;西安市临潼区车站路桃苑西区安置楼22号楼4单元4层40402室房产的不动产继承。不动产原产权人齐竹梅已故,现由何宝强继承。不动产权证号:西房权证临字第34771、33337、34288、34290、34447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此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36号联系电话:029一65609038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