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9-85233663/ 83008355
地址:高新四路7号
注销公告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嘉翔幼儿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11655695087X1,于2026年6月18日经理事会决议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张亚妮、徐兰、杨贵荣、张妮盈、郭红影等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天内到我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联系电话:13700283806联系人:张亚妮清算组地址:长安区郭杜街道小居安村
2026年7月9日
声明
★我单位西安弹道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账号3700051509100189626,因在工行西安枫林绿洲支行预留印鉴(财务章,白琳私章)丢失,声明作废,且合同章一并丢失,如出现一切经济纠纷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与银行无关。
★王飞,身份证号610528198502030036,遗失西咸新区绿地原点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智创金融城11号楼2单元901室购房款收据4张(开票日期2021年2月6日,票号0482760,金额50000元;开票日期2021年2月22日,票号0482867,金额260000元;开票日期2021年2月23日,票号0482883,金额154692元;开票日期2021年 11月17日,票号0589026,金额1070000元),现声明原件丢失作废。
★本人李昱欣,身份证号61011320020629214Ⅹ,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财务管理专业2025届毕业生,不慎遗失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号SX2025017315,原件作废,特此声明。
★周至县终南镇豆村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遗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610124MF05344531,声明作废。
★叶佳,身份证号:150403198210292022,遗失绿地集团西安置业有限公司发票1张(房号:A2-10302),2009.9.22,票号00345864,金额331352元,声明作废。
★周至县青化永仓苗木专业合作社丢失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至县支行(账号:61050170550500000926)预留的公章,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责任自负,与银行无关。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明德启智科技有限公司:本会定于2026年8月25日9时在都市之门A座1610-1室开庭审理申请人孟娇娇、李文涛,定于2026年8月25日15时在都市之门A座1610-1室开庭审理申请人王雅萍、王诺语、苏彤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翰林亿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张燕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6〕第102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中旺守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岩诉你单位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4]162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雁劳人仲案字[2024】1621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千锋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赵东东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6〕第182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容颜悦己医疗美容有限公司高新医疗美容诊所: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李伟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6〕第117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临潼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告
韩跃华(身份证号:61012319661204201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西安市临潼区环城北路126号区委一小区2号楼2单元3层20302室房产的不动产继承,不动产原产权人韩伯超已故,现由韩跃华继承。不动产权证号:西房权证临字第337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此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36号
联系电话:029一65609038
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省军区军人服务社:
本委已受理王红英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等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6]347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雁劳人仲案字[2026]34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蜜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10月8日15时30分在都市之门A座1606-1室开庭审理申请人李晓东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万方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9月10日14时在都市之门A座1610-1室开庭审理申请人成龙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识亿(西安)品牌顾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DLB8Y67E):
你(单位)在劳动用工、未配合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方面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之规定,下达《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市人社监令字(高新)【2026】404号:责令你单位3日内向西安高新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交《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市人社监询字(高新)【2026】501号所列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办公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601室;联系电话:029-88333687。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陕西合力金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2MA6TYD0G66):
你(单位)在龙湖云河颂柏睿项目检查中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我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市人社预罚字(高新)[2026] 205号),拟对你单位行政处罚180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办公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601室;联系电话:029-88333687。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陕西容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5523323101):
你(单位)在高新贸易港办公楼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项目检查中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我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市人社预罚字(高新)[2026] 204号),拟对你单位行政处罚170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办公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601室;联系电话:029-88333687。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公告
西安博泰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5月23日依法受理的贺扩潮申请工伤认定一案,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局工伤认定再次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请你单位在公告送达后2日内,向我局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我局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弘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王玥、苏成、吴琳、王辰晨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5]2580、2578、2579、2424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10月28日上午9:00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与朱雀大街交叉口东南角(原祥源大厦)雁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电话:029-81166955)。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2026年7月9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旭阳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梁建科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5]219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8月24日下午15:00整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与朱雀大街交叉口东南角(原祥源大厦)雁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电话:029-81166955)。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