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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西安晚报

1600元买的品牌速干裤清洗后掉色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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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市民反映:   近日,市民汤先生向“钟楼下·民生热线”栏目反映,他花费千余元购买的品牌速干裤第一次洗就掉色。他认为该产品色牢度不达标,存在质量缺陷,要求商家退货,但多次与专卖店及商场沟通,问题始终未能解决。   记者调查:   今年6月17日,汤先生在西安SKP商场始祖鸟专卖店花费1600元购买了一条黑色速干裤,回家后按水洗标提示手洗时出现明显掉色,还把他爱人的一件明黄色毛衣染成土黄色、一件白色防晒衣染成青白色。6月22日,汤先生第一次前往专卖店协商售后。导购员认定掉色系洗涤不当造成,拒绝办理退货退款,仅留下联系方式,表示需上报店长等候回复。直至6月29日,专卖店方面始终无人联系汤先生。   6月30日,汤先生再次到店沟通,要求全额退货并赔偿损失。商场质检人员现场拿出一条同批次新裤子,用湿纸巾擦拭裤面比对,认为在售新品不存在掉色,判定汤先生手中裤子出现问题责任在洗涤环节,告知其可通过投诉渠道维权。汤先生遂拨打12315消费者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次日,商场客服回复,维持现场检测结论。   北京市万商天勤(西安)律师事务所罗震东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承担退货责任;因产品缺陷造成消费者其他财物损毁的,经营者应当赔偿损失。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亦要求纺织产品应具备合格耐洗色牢度。汤先生认为,其完全按照水洗标标注方式洗涤,若掉色系产品本身色牢度不达标所致,则责任在经营者一方,商场及专卖店理应对其损失予以赔偿。   7月3日,记者陪同汤先生来到涉事专卖店沟通。当班导购员表示自己没有处置权限,需请示店长,而店长当日下午才到岗。导购员同时称,汤先生购买裤子时,值班人员已告知洗涤注意事项,专卖店可提供监控视频佐证,但需店长到店后向商场申请调阅。   随后,记者与导购员沟通,请商场方面介入协调。商场质检组负责人李女士来到现场表示,她知晓汤先生的投诉事宜,已联络始祖鸟总部,由品牌方决定是否办理退换,相关答复最迟当日下午给出。谈及此前商场质检人员用湿纸巾擦拭新品的简易测试,李女士坦言,商场没有专业检测设备,质检人员是凭经验做出前述判断。   上午10时许,李女士告知汤先生,已收到品牌总部答复,同意为其办理退货。专卖店当场为汤先生办理了退货手续。   针对汤先生提出的两件衣物被染色的处理诉求,李女士表示,该事项还需再和始祖鸟总部沟通,之后向汤先生做出答复。对此,罗震东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经营者、生产者应赔偿该附带财产损失。赔偿金额应以被染坏衣物的实际损失价值为限,消费者应提供购买凭证或市场价格证明以支持其主张。建议汤先生提供相关衣物的购买凭证,以便后期更好地维权。 记者 李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