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2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西安晚报

住宅楼出入口未配建无障碍坡道

日期:07-03
字号:
版面:06 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1号楼2单元出入口的“简易坡道”   市民反映:   未央区枣园府南区1号楼、2号楼单元出入口未按规范修建无障碍坡道,老人和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出行极为不便,居民期盼尽快修建无障碍坡道。   记者调查:   6月26日12时许,记者在枣园府南区2号楼1单元门前看到,单元出入口处设有台阶,但未配套建设无障碍坡道。台阶上仅有一个由长短不一的旧木板搭建而成的“简易坡道”,边缘已起翘磨损,与地面衔接处也未做固定,高低不平。   除该单元外,记者走访发现,2号楼2单元和1号楼的两个单元出入口也存在相同问题,小区其余楼栋单元均配套有标准无障碍坡道。记者在现场驻足半小时观察到,存在问题的四个单元出入口的临时木板坡道单薄悬空、多处起翘,表面落灰易打滑,推车通行极易偏移失控。往来老年人多扶着墙面缓步上下台阶,推婴儿车的住户无一例外选择抬车走台阶,十分谨慎。   据了解,枣园府南区共有6栋高层住宅,2024年底整体竣工,2025年5月集中交付。   “搬进来第一天就发现没坡道。”2号楼12层住户张师傅说,自己腿脚不利索,上下台阶得慢慢挪,家里有坐轮椅的亲戚,没人搭把手根本出不了门,“反映快一年了,一直没个准信儿。”   家住1号楼7层的李女士同样为此困扰。“木板坡道又薄又晃还打滑,推婴儿车根本不敢走,万一摔着孩子可不得了。”她坦言,平时带娃出门需要一人抱孩子、一人抬婴儿车走台阶,非常麻烦。据她了解,小区里几位靠轮椅出行的残障居民,几乎没法独立出门。   采访中,居民们纷纷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实地核查,尽快制订坡道增设方案。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新建居住建筑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升住宅品质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要求,住宅单元主出入口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设置无障碍坡道。该项目作为2024年底竣工的新建住宅,明显不符合建设硬性要求。   对此,物业负责人回应称,问题源于前期设计规划问题,这两栋楼的单元出入口仅设台阶,未配套坡道。为临时满足通行需求,物业在台阶处加装了简易木板坡道,但木板防滑性差,存在安全隐患,还可能引发责任纠纷,并非长效解决办法。“我们联系上了施工方,技术上具备加装条件,但因开发单位与施工方前期仍有工程款尚未结清,施工方暂不愿进场整改。”该负责人表示,物业已持续向上反映此事。   为此,记者进一步向未央宫街道办事处求证。7月2日,未央宫街道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目前无障碍坡道修缮工程停滞属实,确实由于开发企业与施工方存在纠纷,街道办正持续牵头协调开发商、施工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协商处置,待形成整改施工方案,将第一时间向居民通报。 文/图 记者陈静 实习生张煜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