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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9-85233663/ 83008355
地 址:高新四路7号亮丽综合楼2-2403
注销公告
★西安市广播电视学会,登记证号:西安社证第26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10100520956014W),于2026年6月26日经会员代表大会决议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卜歌红、史元、刘文学等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天内到我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联系电话:85356153联系人:史元清算组地址:西安市曲江池西路60号
2026年7月2日
声明
★王雪兰丢失原莲湖区王家下头村44号《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号NO.0014671,声明作废。
★西安圣品轩茶叶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西安长安区支行的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7910054052901,账号102871986916)丢失,声明作废。
★周至县楼观镇延生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丢失农村集体组织登记证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610124MF0688073J,声明作废。
★赵小玲丢失原莲湖区王家下头村23号《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协议号NO.0014236,声明作废。
★本人藏小娜,身份证号610104197004086144,不慎遗失中海凯旋门项目5F110发票,发票号09239334,金额113000元,现声明发票联原件作废。
★定边县贺圈镇一路通家常便饭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825MA70EMRB82,遗失公章,编号6108250061620,声明作废。
★陕西万沣置业有限公司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小寨东路支行(账号102031474278)预留的公章、法人翟艳军私章、财务专用章丢失,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本公司承担,与银行无关。
★陕西省中共党史学会,不慎遗失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光路支行开户许可证,账号:812011580000018778,核准号:J7910007256204,现声明作废,一切责任自负。
★本人张中飞,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安市临潼区桃源路中段桃苑小区三期17号楼1单元4层10401室(不动产权证号:20171413041)的不动产权证丢失,声明作废。
★定边县山里味餐饮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825M A70F93B5W,遗失公章,编号6108250061619;法人闫旭红私章,编号6108250061618,声明作废。
寻人启事
苏小红,57岁,女。头发自来卷、身高160cm左右、微胖。一口标准的普通话。2003年2月7日前后,在南乐汽车站坐上了去郑州的汽车,至今未归,然后就此失踪。我外祖父母也无法与她取得联系。望有知情人士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9233639083。
股权变更公告
西安常安世家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6MADA47P427,已于2026年6月16日进行100%股权变更,变更前:法人王蕾,股东:王蕾、杨建军;变更后:法人谢淏鈂,股东:陕西盘龙云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西安常安世家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2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资禾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廖金娜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6〕第36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7月2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单空间印刷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阮丹丹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597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7月2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湖北丰然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9月18日10时30分在都市之门A座1606-1室开庭审理申请人黄榜劳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7月2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资禾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冯锐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6〕第39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