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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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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测评活动须多管齐下

日期: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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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网络测评活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给网络测评立规矩、画红线,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但要让网络测评真正回归客观公正的初心,仍需多方协同发力。   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越来越成为大众消费的重要渠道,一些第三方主体通过开展测试、对比分析数据、引用专业检测结果、表达使用感受等方式,对产品质量、功能、性价比等进行评价,并在网络平台进行发布。这些中立和专业的网络测评,作为消费者购物决策的“避坑指南”迅速兴起,也促进了互联网消费的发展。   然而,在流量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网络测评变调走样,“恶意拉踩、收钱就夸、商测一体”等现象频发,这些越界行为将原本中立的“网络测评”变成了一门“灰色生意”,不仅透支了消费者的信任,更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对此,此次两部门出台的《规范》明确,网络测评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商业道德、公序良俗,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原则。   在具体内容上,《规范》精准打击了测评行业的痛点:一方面,严把“科学性”关口,要求涉及产品性能测试必须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且样本必须是市面流通的普通商品,从源头杜绝“只评不测”和“特供版造假”:另一方面,筑牢“利益透明”防线,明确接受赞助或与商家存在利益关联时必须显著提示,附加购物链接推销必须标明“广告”。这些硬性规定剥离了虚假中立的外衣,将知情权交还给消费者,让测评在阳光下运行。   但在具体政策落实上,压实平台责任是关键一环。网站平台作为测评内容的主要传播渠道,不能以“个人观点”为由置身事外。平台必须严格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审核把关与投诉应急处理机制。对于违规炒作、恶意诋毁的账号,应采取限流、封禁等处置措施,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彻底切断黑灰产的利益链条。只有守好传播的第一道关卡,才能让劣质测评无处遁形。同时,广大消费者也应提升辨识能力,不盲目迷信所谓的“第三方权威”,对情绪极端、带货倾向明显的测评保持审慎态度,并积极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网络测评的关键在于“测”有标准、“评”有依据,告别野蛮生长,需要法治的约束、平台的自律以及全社会的共治。唯有各方合力,才能让网络测评褪去滤镜与套路,回归“第三方参考”本质,成为连接消费者与优质产品的可信桥梁。 杨斌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