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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9-85233663/ 83008355
地 址:高新四路7号亮丽综合楼2-2403
注销公告
★西安市私家车协会,登记证号:65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10100MJU3135534) ,于2026年6月1日经会员大会决议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刘德华、李娟娟等人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天内到我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联系电话:13991919933、15891757575联系人:刘德华、李娟娟清算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矿山路斡尔垛巷9号
2026年6月2日
声明
★陕西熙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59395381Q)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101040094867;财务专用章一枚,编号:6101040094868;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石云)一枚,现声明作废。
★本人任伟倬于2026年05月23日不慎遗失因公护照一本,护照号码:PE228178,签发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有效期至2028年05月10日。特此声明该护照作废。
★中共陕西省餐饮业商会支部委员会不慎遗失公章。现声明作废。
★西咸新区顺昌物流有限公司,遗失农业银行咸阳秦汉新城支行,账号26490501040010328银行预留公章,编号6104010087454,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本公司承担。
★父亲史志强,母亲林芳,不慎丢失孩子史家齐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O610310611,声明作废。
★许可爱丢失残疾证,证号:61042319551107052223,声明作废。
★长安大学2022届公路学院学生郝凯文遗失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编号:0260176,声明作废。
★西安市高陵区王春兰木门经销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7MA6W4AN299,营业执照正本丟失,声明作废。
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聚能合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唐明歌诉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5]91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8月26日14:30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与朱雀大街交叉口东南角(原祥源大厦)雁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电话:029-81166955)。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2026年6月2日
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雁塔百合幼儿园:
本委已受理李梦媛、王鑫源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5]2325号、2326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7月23日上午9:00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与朱雀大街交叉口东南角(原祥源大厦)雁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电话:029-81166955)。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2026年6月2日
西安市儿童福利院公告
按照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救助困难群众联合工作机制(试行)》规定要求,现将西安市儿童福利院接收弃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近期,西安市儿童福利院接收弃婴1名,女,取名秦静姝,估计2026年5月23日出生。2026年5月30日在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道内苑村纬五街1号被捡拾,2026年5月30日由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滦镇派出所送入西安市儿童福利院抚养。望遗失儿童的父母(监护人)持有效证明于2026年8月2日前到西安市儿童福利院认领,逾期如无人认领,民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安置。
西安市儿童福利院 2026年6月2日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伤认定恢复、举证公告
易县鑫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收到了关于你单位员工任勇的工伤认定申请,称其2024年3月26日在西安高新区地铁十五号线受伤,因其与你单位事实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本机关于2024年11月8日中止该案件。
现本机关收到任勇提交的《民事判决书》,本机关已依法恢复该案件,在我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过程中,你单位工商注册地址及电话均无法联系。现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任勇《工伤认定时限恢复通知书》,要求你单位自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提供关于任勇受伤一事单位书面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仍无法提交的,视为无证据或放弃举证权利,你单位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本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据申请人及行政部门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联系单位: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西安市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A座606-1室;联系电话:81153600。
2026年6月2日
周至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2026年5月23日、24日,我局在快递单号为79106739329927、ZT79106990372219、ZT79106990367850的包裹内查获烟草专卖品,依法予以扣押。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告通知该包裹涉案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我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到案的,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涉案物品依法作出处理。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9-87110110,地址:西安市周至县二曲镇瑞光路44号。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