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不是“红包”,出现纠纷该如何维权?
日期:04-22
彩礼作为传统婚嫁习俗的一部分,本是美好祝福的载体,然而,当婚姻未能走到终点,彩礼往往从“礼”变成“争”,从祝福沦为纠纷之源。如何让彩礼归于理、守于法、止于争?近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法官以案释法,明确彩礼归属、返还规则及“避坑”要点,理清了这笔婚恋“糊涂账”。
姚某与配偶协议离婚
因彩礼返还问题与兄嫂产生纠纷
2023年,姚某与配偶登记结婚,男方按当地习俗向女方家庭支付彩礼88000元,这个款项由姚某的兄嫂实际收取并支配。婚后不久,姚某与配偶协议离婚,因彩礼返还问题与兄嫂产生纠纷,姚某诉至法院,要求兄嫂返还全部彩礼。
庭审中,双方对彩礼金额及兄嫂实际占有事实无异议,兄嫂辩称其中44000元已用于姚某婚礼开支,仅同意返还剩余部分,同时也担心姚某前夫后续主张返还,其可能面临重复返还责任。
法院主持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明确彩礼性质及返还相关法律规则,姚某书面承诺:兄嫂向其返还44000元后,若前夫另案主张彩礼返还,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姚某自行承担,不得要求兄嫂重复返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兄嫂向姚某返还彩礼44000元。法官:彩礼不是“红包”这些法律规则要清楚
“彩礼不是简单的‘红包’,背后藏着明确的法律规则。”办案法官表示,彩礼不是普通的赠与,而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带着强烈的身份属性和目的性——男方给彩礼,核心是为了和女方结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条既不否定合理彩礼的传统习俗,也明确禁止借婚姻敛财的陋习,天价彩礼、强迫索要彩礼等行为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那么,彩礼该归个人还是家庭?法官称,实践中,彩礼通常是男方家庭给女方家庭的“整体性赠与”,不是专门给女方个人的。所以,女方本人和实际操办婚事的近亲属(比如父母、兄嫂),对这笔彩礼会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如果彩礼被用于婚礼宴席、婚庆服务等必要开支,这部分钱可以依法合理扣减。就像本案中,兄嫂用44000元给姚某办婚礼,这笔开支合情合法,所以法院支持了扣减的主张。
谁有权要回彩礼?该还给谁?法官表示,返还请求权主体,不是只有夫妻双方能主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简单来说,给彩礼的一方父母或亲属,或者收彩礼的一方父母或亲属,在特定情况下都可能成为案件当事人。
法官支招:
出现彩礼纠纷 应这样维权
面对彩礼纠纷,该如何维权?法官表示,首先要提前留好证据。支付彩礼时,尽量用转账方式,留存转账记录、收条,如果是现金支付方式,也要在支付时拍照留存;接收彩礼一方,若用于婚礼开支,要保存好消费凭证、账目记录,避免后续举证困难。
遇到彩礼纠纷,优先协商解决。先和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明确各自诉求,可参照法律规定提出合理方案,尽量避免家庭矛盾被激化。协商不成的,可向社区、村委会、综治中心等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在诉讼过程中接受法院调解。调解无果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纠纷类型(婚约财产纠纷或离婚纠纷)确定合适的当事人,提交相关证据,依法主张权利。 记者 刘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