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日期:04-16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位于大学东路以南,南关社区以北,朱雀大街以东,省建行朱雀路家属院以西,净用地面积12.441亩,规划用地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供电用地+消防用地,容积率≤2.1,建筑密度≤60%,绿地率≥15%,建筑高度≤50米。地上建筑面积17417平方米,其中社会机动车停车场12737平方米(其中配建商业面积≤2543平方米),变电站变电所3900平方米,消防站780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最终审批方案为准。
本次拟协议出让土地面积按照地上建筑面积分摊为9.098亩,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其余2.786亩供电用地、0.557亩消防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相关单位。协议出让用地受让人须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人联合建设。由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人签订委托建设管理协议,由受让人负责建设变电站、消防站,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建成后按照协议向划拨土地使用权人移交。该项目中配建绿地约114平方米,由受让人负责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碑林区政府相关部门。有意受让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15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并按申请资料清单递交有关资料。如果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果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用地者,将依法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81541865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