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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9-85233663/ 83008355
地址:高新四路7号亮丽综合楼2-2403
西安市莲湖区烟草专卖局公告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为610104132490、610104201479、610104100995、610104133167、610104130586、610104133704、610104132350、610104231864的经营户已停止经营业务6个月以上,请这些店法人在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前来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依法予以收回,旧的正、副本作废。
注销公告
★西安汇鑫森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333668180G,于2026年4月3日经股东会决议注销,现已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45天内到我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联系人:张涛;电话:15202916799,特此公告。
西安汇鑫森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声明
★宋俊杰遗失残疾证,证号:61012119780607155744,声明作废。
★本人崔斯文,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安市临潼区火车站1号西北化工研究院1号楼2单元1层201022室(不动产权证号:30997)的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作废。
★高媛媛,身份证号612732198209260040,遗失中登文景时代小区9号楼3单元2501室购房款收据2张(票据号00013738、0013739),现声明作废。
★陈琪,身份证号612524199212050021,遗失香缤国际城·紫荆苑6-22403室房款收据(收据号:0001180,金额:244790元,开票日期:2015年6月15日),现声明作废。
★西安安洁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基本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区支行,账号3700029409200298290,原法人赵伟私章于2026年3月31日丢失,特此声明。
★父亲王佳星母亲朱丽,遗失儿子王禹皓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O610406738声明作废。
★西安交通大学沈悦(身份证号610113196105080069)不慎将教师资格证丢失,声明作废。
西安市临潼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告
米凤芹(身份证号:610123195501103769),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西安市临潼区桃源路中段桃苑车站路小区2A号楼3单元1层30102室房产的不动产继承,不动产原产权人周昌已故,现由米凤芹继承。不动产权证号:西房权证临字第19760~1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此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36号
联系电话:029一65609038
2026年4月7日
公告
西安环天博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莲劳人仲案字[2025]第1896号,申请人闫凤丽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5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莲劳人仲案字[2025]第1896(闫凤丽)。(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2号楼2楼仲裁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智勇全实业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陈由兵诉你单位工伤待遇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5]1099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5月29日上午9:00整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与朱雀大街交叉口东南角(原祥源大厦)雁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电话029-81166955)。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2026年4月7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陕西辉煌智能电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7135489300):
你(单位)在碧桂园云墅一期项目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要求提交资料,该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依法向你单位送达《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市人社预罚令字(高新)〔2026〕40号:你单位未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要求提交资料,拒绝改正。拟对你单位行政处罚160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办公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601室,联系电话:029-88333687。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7日
声明
各合作单位、业务伙伴及社会各界:
近期,我司(陕西网建实业有限公司)发现市场上有不明身份主体或个人,盗用、冒用我司名义,对外声称承接工程项目、签订商务合同、进行业务洽谈等经营活动。此等行为严重侵害我司商誉,扰乱市场秩序,并可能对相关方造成经济损失。
我司现郑重声明如下:
1、陕西网建实业有限公司始终坚持直营模式,所有对外经营项目均由公司直接运营管理。我司从未授权、也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以“陕西网建实业有限公司”名义对外承接任何工程项目或开展其他经营性活动。
2、敬请各合作单位、业务伙伴及社会各界提高警惕,在进行商务接洽、合同签订及款项支付前,务必通过我司官方公布的联系方式与渠道(附后)进行核实确认,谨慎处理,避免上当受骗。
3、我司严厉谴责此种违法冒用行为,并保留对一切盗用、冒用我司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组织及个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行政举报及刑事控告)的权利。
特此声明。
官方核实渠道:
公司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国际城27幢1515号
核实电话:13909016520
陕西网建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伤认定举证公告
湖北复宏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机关收到了关于你单位项目工人李朋朋的工伤认定申请,称其2024年10月25日在长安园区集成电路生产大楼建设项目受伤,本单位已依法受理该案件。
在我单位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过程中,你单位工商注册地址及电话均无法联系到公司,邮寄送达举证通知书亦无法联系。
现本单位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李朋朋《工伤决定举证通知书》,要求你单位自公告送达之日起5日内,提供关于郑旺受伤一事单位书面意见、以及李朋朋是或不是工伤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仍无法提交举证材料的,视为无证据或放弃举证权利,你单位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本机关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据申请人及行政部门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联系单位: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A座606-1室
联系电话:81153600
2026年4月7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侨夫绘智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6月12日10时在都市之门A座1606-1室开庭审理申请人王越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4月7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鼎韵物流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6月3日14时在都市之门A座1605室开庭审理申请人李敏、王亮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10-3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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