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日期: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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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诗道终南 心意长安 西安市打造唐诗之都·文体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位于经开区北三环以北、元鼎路以南、建元路以西,净用地面积0.621亩,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地上总建筑面积≤1076平方米(均为住宅),地下建筑面积≥375平方米。建筑限高80米,出让终止年期2095年5月8日。受让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1日10时前(节假日除外),向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如果只有一个用地意向者,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果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用地者,将依法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协议出让不接受个人报名参与,意向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特此公告。
联系人:章慧 联系电话:029—86527872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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