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晓云)近日,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利用淘宝平台天猫超市返利规则实施诈骗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曹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为“钻规则空子”的行为敲响警钟。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月,被告人曹某某在网购过程中发现,淘宝平台天猫超市购物后赠送的返利卡在15天有效期届满未使用的情况下可申请补发,更关键的是,补发的返利卡与原订单状态不再关联,在原订单取消的情况下,返利卡仍可正常消费。曹某某察觉到这一机制可能存在的漏洞,遂萌生骗取天猫超市返利卡牟利的念头。
为实施诈骗,曹某某注册了5个淘宝账号,并虚构了覆盖全国80多个城市的160余个收货地址,还在订单备注中写明“联系不上请退回”,刻意制造“无人签收、包裹退回”的假象。作案后,曹某某将骗取的天猫超市返利卡陆续在天猫超市购买高档白酒,并在网上联系回收白酒商家进行销售变现,所得赃款全部挥霍。曹某某被抓获后将涉案赃款155002.9元全部退赔被害单位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某某利用网络购物平台漏洞,在不需要购物的情况下,采取虚构160个收货地址,并拒接电话,致货物退回等手段,骗取天猫超市返利卡,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以虚构事实、使用欺诈方法骗取了财物,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其诈骗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曹某某经传唤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且将涉案赃款全部退赔被害单位,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