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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陕西水中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不慎遗失高新领域小区底商1-105号房装修押金收据(票号202506130000009,金额10000元),声明作废。
★刘丽萍私章(编号6101970743238)于2025年6月1日丢失,现声明该私章于登报之日起停用且失效。
★吴宇丢失记者证,证件编号:614377212657700024,声明作废。
★张江涛丢失记者证,证件编号:614377212657700043,声明作废。
★樊伟军将西安市长延堡杏园小区9号楼1单元3层东户(编号:雁建证字第040号)房款收据丢失,现声明作废。
★陕西科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会遗失法人章(原法人:张静萍)一枚,声明作废。
★西安乐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丢失法人田双燕私章,防伪码6101970690004,声明作废。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万邦合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4月14日14时00分在都市之门A座1606-3室开庭审理申请人许静、徐慧玲、周媛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6106、6107、6108号),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猎鹰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4月13日9时00分在都市之门A座1606-3室开庭审理申请人李瑾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6373号),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玖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会定于2026年4月8日9时在都市之门A座1605室开庭审理申请人刘家腾、张久星、曹亚茸与你方劳动争议案,于2026年4月8日14时在都市之门A座1605室开庭审理申请人何保、赵进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都有到家商业运营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杨坤、田园居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2545、254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慧康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4月9日15时30分在都市之门A座1606-3室开庭审理申请人陈娜婷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6291号),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锦隆优选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杨林、杨伟超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3846、387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浙江东阳创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4月10日15时30分在都市之门A座1606-3室开庭审理申请人燕永锋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6510号),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4月8日15时30分在都市之门A座1610-3室开庭审理申请人郭思佳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10-3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盈信畅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4月15日9时在都市之门A座1606-1室开庭审理申请人李鹏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杰食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酷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郭磊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176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一匹马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6年4月9日15时30分在都市之门A座1610-1室开庭审理申请人倪霞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唯动碧园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韩越、张业、齐亚锋、杨建平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4]2713号、2712号、2730号、2731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十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3月31日9:00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地址: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与朱雀大街交叉口东南角(原祥源大厦)雁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二楼,电话:029-81166955)。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2026年2月5日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伤认定决定书公告
陕西达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机关收到了关于你单位员工王宝旗的工伤认定申请,称其2023年8月19日在隆泊城建安工程项目工作时受伤。现本机关已于2026年1月23日做出(2026)陕XAGX认〔23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
因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关于王宝旗《认定工伤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单位: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一号都市之门A座606-1室
联系电话:81153629/18091810669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临潼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告
畅冬梅(身份证号:610123195109184023),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西安市临潼区代王街办陕鼓生活区一区36号楼3单元2层30201室房产的不动产继承,不动产原产权人赵连喜已故,现由畅冬梅继承。不动产权证号:西房权证临字第26143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此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36号
联系电话:029一65609038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方寸星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雷霆、尚婧、李思怡诉你单位社会保险、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5]3508号、3512号、3513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雁劳人仲案字[2025]3508号、3512号、351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雁塔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博泰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贺扩潮诉你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雁劳人仲案字[2024]2259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雁劳人仲案字[2024]225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2026年2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智熔金属打印系统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翟秋全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491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6年2月5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公告
唐纳新能源(陕西)有限公司:
你司在唐纳新能源办公厂房综合体西南办公室装修项目用工过程中,未按照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求报送书面资料。在我局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陕西咸社监令字〔2025〕1424号)后,仍未按照要求整改。该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我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限你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我局出具的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至指定银行账户。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缴款码:61015126000011369314,执收单位及编码: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211001,开户银行及账号: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806012466610151009691,罚款金额:18000.00元。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起诉。逾期不复议、不起诉,又不主动履行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咸社罚字〔2026〕1018号)。本指令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沣东新城西部慧谷1号楼一层东,联系电话:029-89143771。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2026年2月5日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公告
陕西御利铭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在唐纳新能源办公厂房综合体西南办公室装修项目用工过程中,未按照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求报送书面资料。在我局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陕西咸社监令字〔2025〕1425号)后,仍未按照要求整改。该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我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限你司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我局出具的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至指定银行账户。逾期不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缴款码:61015126000011369390,执收单位及编码: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211001,开户银行及账号: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806012466610151009701,罚款金额:18000.00元。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起诉。逾期不复议、不起诉,又不主动履行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陕西咸社罚字〔2026〕1019号)。本指令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沣东新城西部慧谷1号楼一层东,联系电话:029-89143771。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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