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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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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减负松绑”

日期: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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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就起征点标准判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等增值税征管事项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操作要求,推动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落地。   变化一   按次纳税起征点提高   起征点简单说就是增值税征税的“门槛”,销售额没到这个数就不用交增值税,超了才需要交。   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的不同:按期主要是指按照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来纳税,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也就是完成一次应税交易进行一次纳税申报。   以前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是每次500元,现在提到1000元了。   另外,自然人遇到6种特定情况,比如:个人出租房子、销售报废产品走“反向开票”等,不用再按次算,直接按“按月纳税”算,享受10万元的月起征点。只要当月这些业务总销售额未超过10万,就不用交增值税。   此外,现在要求当月所有应税收入“打包”算,保证大家缴税公平。   “这样的政策安排同时兼顾了税收效率与公平。一方面,允许延续适用相对较高的按期纳税起征点标准,可有效减轻自然人税收负担,降低税收征纳成本。另一方面,明确相关情形下自然人应当以其当月发生全部应税交易的销售额,‘打包’适用按期纳税起征点标准,可从源头上避免单独拆分适用、叠加后超标享受标准的问题,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黄立新说。   变化二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更灵活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更灵活。比如:很多小商店、小公司销售额没到起征点,本来就能免税。现在多了灵活选择:如果客户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选择某一笔交易放弃免税,开专票,其他符合条件的交易还能继续免税。   举个例子:小超市本月销售额8万,未到起征点,有大客户要开专票报销。超市可以只针对这笔生意放弃免税开专票,剩下的销售额依然能享受免税优惠,不用因为一笔业务就放弃全部优惠。   “由于增值税实行‘环环征收、道道抵扣’的链条式征扣税机制,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免税的主要目的,一般是为了满足下游客户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进项的需求。”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灵活选择是否就某笔应税交易放弃减免税优惠。   总体来说,这次新政给个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减负+松绑”,纳税门槛提高,选择更灵活,既省钱又方便。综合新华社、央视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