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西安晚报

西安市雁塔区潘家庄村集中回迁选房通告

日期:01-21
字号:
版面:06 专题       上一篇    下一篇

  西安市雁塔区长延堡街道潘家庄村即将开展回迁选房工作,现就有关选房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选房工作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2026年2月5日,共计7天。   每日8:00开始预审登记,8?30开始叫号选房,14?30停止预审登记,中午不休息,17?00结束。   二、选房地点   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体育馆(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东门北门均可到达。   三、携带资料   选房人选房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户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含户口簿首页、户主本人页和户内其他家庭成员页)。   3.《潘家庄村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原件。   4.《潘家庄村回迁选房顺序卡》原件。   5.若需办理委托的,须携带委托选房手续。   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回迁选房顺序卡原件如有遗失或损坏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提前补办;因故不能到场选房的,需提前办理委托手续。   办理地点:雁塔区潘家庄村委会一楼会议室   办理时间:2026年1月22日、23日、25日(9?00—12?00、14?00—17:00)。   四、现场看房   为方便选房人了解房屋及车位情况,开放潘家庄安置小区实地看房,开放时间为1月26日至1月28日(10?00-15?00),看房路线见楼前设置的指示标识,看房过程中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保障自身安全和现场秩序。   五、选房细则   1.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房源公开、序号唯一”。   2.参与本次选房的人员(即选房人)为签订《潘家庄村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乙方或按本通告第六条确认的受托人。   3.选房的先后顺序以《潘家庄村回迁选房顺序卡》载明的顺序号执行。   4.选房人每10个选房顺序号为一组,按照引导进入选房区,以户为单位依次选房,每户进场最多两人,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   5.选房人需向选房区工作人员明确所选安置房楼号、单元号、楼层、户室号,经工作人员贴上姓名贴视为其选房行为结束(采用抓阄方式的选房人须展示房源卡,经工作人员宣读结果视为其选房行为结束),不可更换、不得反悔,并现场签署《潘家庄村选房结果确认单》。若选房人不签署,不影响选房结果,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6.选房人未按时到场、相关资料不齐备(或未通过现场审核)、连续叫号3次未进入指定区域,由下一顺序号递进排序。前述选房人顺延至下一选房组前进行选房。选房人在选房当日未到场的,顺延至次日第一选房组前选房。选房人在本次选房工作结束时仍未到场,视为放弃选房权利。   六、委托办法   因故不能到场选房的,需前往指定地点按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1.协议乙方可委托协议内一位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行使选房权利,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潘家庄村回迁选房顺序卡》原件。   2.若签订《潘家庄村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乙方身故,协议内尚有其他被拆迁人的,由其他被拆迁人共同委托协议内一位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行使选房权利。受托人持协议乙方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或派出所死亡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户口簿原件,以及上述人员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手续。   3.若《潘家庄村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内所有被拆迁人均已身故,由其法定继承人持所有被拆迁人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或派出所死亡注销证明或火化证)、继承关系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办理委托手续。   4.协议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的,须委托协议内一位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办理委托手续。受托人持双方身份证、《潘家庄村回迁选房顺序卡》原件前往指定地点与村委会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采用视频或电话方式,同协议乙方确认身份。   办理地点:雁塔区潘家庄村村委会一楼会议室   办理时间:2026年1月22日、23日、25日(9?00—12?00、14?00—17?00)。   联系人及电话:   李娟 张婷 13096957465   西安市雁塔区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潘家庄村更新改造工作专班   2026年1月21日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