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江黎)近日,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药品流通领域查稽融合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启动药品流通领域查稽融合试点工作。
此次试点聚焦“预防-管控-打击”全链条构建,通过打造智慧监管闭环,实现检查结果与稽查立案线索实时转换、调查取证与案件查办无缝衔接,全面提升药品流通监管效能。
根据《方案》部署,试点工作自今年1月16日起至4月,分三阶段统筹推进。核心任务包括整合省药品和疫苗检查中心检查与稽查队伍,优化资源配置,打通监管环节壁垒,最大化释放查稽融合工作效能。监管重点精准聚焦高风险品种与关键经营主体,其中高风险品种涵盖特殊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疫苗、冷藏冷冻药品等;经营主体则重点紧盯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药品第三方物流等,严厉打击非法渠道采购、违规销售、关键岗位人员兼职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提升监管精准度与办案效率,试点将优化检查工作方式,突出稽查导向,以排查企业重大风险隐患为核心,推动违法线索快速转入办案流程。同时探索“检查稽查有机融合”新模式,通过流程再造实现线索快速处置,切实提升案件查办质效与公信力。
《方案》还进一步细化了案源线索处置全流程,明确投诉举报、不合格报告处置、检查核查等环节的立案、调查、审核、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等工作程序。依托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稽查执法系统,实现案源线索调查处置全过程数字化、规范化管理,确保监管行为可追溯、可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