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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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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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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 都市圈       上一篇    下一篇

扫码登报   服务电话:8523366383008355   地 址:高新四路亮丽综合楼2-2403   声明   ★陕西航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慎将发票章6101140028076和合同章6101140028074以及银行预留公章6101140028072;法人章6101140052430;财务章6101140028073丢失,开户行1: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阎良人民路支行,账 号 882011520000004425;开户行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公园南路支行,账号102892417106;开户行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公园南路支行,账号103292442183;开户行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公园南路支行,账号102892418949;开户行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公园南路支行,账号10329553208;开户行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新城支行营业室,账号61050177001200001845;开户行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新城支行营业室,账号61050177001200001846;开户行8: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阎良支行,账号2701070201201000059217;开户行9: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701071401201000018374;开户行10: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人民西路支行,账号2701071401201000018439;开户行11: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人民西路支行,账号2701071401201000018506;开户行12:工行西安阎良支行,账号3700029009014462662;开户行1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公园南路支行,账号103295706904;开户行1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公园南路支行,账号102095695146;开户行15:长安银行,账号806980501421003094;开户行16: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账号2701071401201000019316;开户行17:长安银行,账 号 806980501421002822;开户行18: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阎良支行,2701071401210000000154;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与银行无关。并作废刘奔印私章6101140032861;财务章(1)6101140032860,特此声明。   ★本人李可琦不慎将安康恒大未来城1号楼3103室购房认购书丢失,号码3001039,在此声明作废。   ★西安市未央区岩鑫石材销售部,经营者:周华沛,注册号:61011260028966,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现声明作废。   ★西安朗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高陵县支行,账号:3700029409200141062,财务章于2025年11月5日丢失,特此声明。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公司自己承担,与银行无关。   ★陕西远洋重机销售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7154333X8,2017年8月9日审核的营业执照副本丢失,声明作废。   ★个体工商户穆新乐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22MA6UJQKM7U,声明作废。   ★继承人李孟佳不慎遗失被征收人孟君(身份证号610102198606101542)的西安大华纱厂生活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房屋安置选房顺序卡以及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产权调换专用),协议编号:0000058923,特此登报声明。   监护人:李杨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联侨教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5年12月24日15时00分在都市之门A座1606-3室开庭审理申请人舒雨辰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4564号),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11月7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蓝积木健身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5年12月30日14时00分在都市之门A座1606-3室开庭审理申请人刘艾嘉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4890号),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11月7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市高新区天阁御建集成房厂: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杨晓芹、林瑄、林璐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2202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11月7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杰食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胡艳婷、褚胜利、郑宁、王伟妮、王高利、梁晨、赵贝、靳宇龙、王合清、张文、方声炎、贺凤鸣、王前、陈露婧、柳建涛、王辉峰、李录海、王德红、畅日旭、曹红红、谢依然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1616- 1、1616- 4、1616- 7、1616- 9、1616-10、1616-11、1616-12、1616-13、1616-14、1616-15、1616-16、1616-17、1616-18、1616-19、1616-22、1616-23、1616-25、1616-26、1794、2836、234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11月7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杰食特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永恒、周文彦、关林冲、席世臣、孙统真、李悦侠、任涛、卢胜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1616-2、1616-3、1616-5、1616-6、1616-8、1616-20、1616-24、1616-27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11月7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保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5年12月23日10时在都市之门A座1606-2室开庭审理申请人房盼盼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11月7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酷酷食品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谢依然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2349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11月7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深圳市成为智能交通系统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王雪林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1666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11月7日   公告   西安云瑶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帅奇、郭蕊云、张文豪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莲劳人仲案字【2025】第368、371、392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委(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2楼209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公告   陕西润垄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薛小龙、姚晓、孙毅刚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莲劳人仲案字【2025】第275、276、277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委(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2楼209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公告   西安世杰佳园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缪一欣、薄亚芹、赵亚婷、葛佳怡、李贺欣、李凡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莲劳人仲案字【2025】第208、209、210、345、346、347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委(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2楼209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西安市临潼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告   李秀珍(身份证号:610202194102141222),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西安市临潼区东环路骊苑小区1号楼1单元1层10102室房产的不动产继承,不动产原产权人魏忠源已故,现由李秀珍继承。房屋所有权证号:西房权证临字第5906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此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36号   联系电话:029-65609038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