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登报
服务电话:8523366383008355
地 址:高新四路亮丽综合楼2-2403
声明
★邹少君丢失伤残军人证,证号:陕军A001918,声明作废。★董明残疾证61012619640811423X22丢失作废。
★刘文,身份证号610114196901210035,丢失阎良铁路医院住院发票,票号0002520369,金额19698.35元,声明作废。
★西安昌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0333743451M,遗失一枚防伪铜章(财务章),防伪编码:6100000340428;一枚防伪铜章(私章),防伪编码:6100000340427,特此声明。
★父亲:庞立,母亲:高丹,遗失儿子庞承锐出生医学证明,编号:V61052286,特此声明。
★西安市莲湖区未来泡馍馆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610104600792820,声明作废。
★本人张英利,因本人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西安市临潼区文化路南开元小区4号楼3单元1层30101室,房产证号11668-1的房产证丢失,声明作废。
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图凡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徐妮、董清歌、李娟萍、张蓉、朱艳荣、吴银萍、何淑艳、马丽娜、刘敏娜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莲劳人仲案字【2024】第1966、1967、1968、1969、1970、1971、1972、1974、1981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委(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2楼209办公室)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5年9月10日
通知
城市新苑6#楼业主:
根据《关于处理不动产遗留问题的具体措施(试行)》市处遗办发(2022)1号文件相关规定,我单位已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3日开始协助项目单位启动东七八路安置至城市新苑4#、6#楼住宅的不动产证办理登记摸底。目前仍有部分住户未进行登记摸底,为全面妥善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针对未摸底的住户进行再次摸底登记,请未登记住户在受理期限内前往祥和居小区进行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还未前往登记地点进行登记的住户,产生后续办证问题将由产权人自行负责。
本次受理期限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9日此次所需提交资料为:
1、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回迁安置证原件及复印件
接待时间:工作日早上9:00-11:30下午2:00-5:00接待地址:祥和居小区和睦园1号楼2单元1002室西安新城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