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劳务有纠纷 综治中心解“薪”愁
日期:08-23
本报讯(记者 刘晓云)“感谢法院帮我讨回了血汗钱!”近日,在未央区综治中心的未央法院诉讼服务分中心,从事家政工作的王某激动地写下感谢信。原来,王某此前遭遇劳务报酬纠纷,在未央法院干警的耐心调解下,终于要回了被拖欠的2076元劳务费。
王某在西安北郊劳务市场与雇主谭某达成口头协议,为其在未央区某小区提供家政服务。在连续工作21天后,谭某以“服务不到位”为由解雇王某并拒绝支付相关劳务报酬。多次协商无果后,王某来到了未央区综治中心,向未央法院诉讼服务分中心寻求帮助。“我当时连起诉状都不会写,工作人员就手把手教我……”由于缺乏法律知识,王某并未准备完整的诉讼材料,秉持着“法理打底、情理润色”的工作要求,未央法院干警一方面通过要素式起诉状帮助王某梳理纠纷事实和基础信息,另一方面则通知常驻调解员即刻联系谭某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室内,调解员先是严肃地向谭某释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刚性规定,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随后通过类似案例,引导其换位思考。经调解,谭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正当性,当场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额支付了2076元的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