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关于拟办理西安高科东城新岸置业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公告
日期:08-02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市资源字〔2024〕第508号)中收回23.917亩土地用于地铁站点和雁鸣湖保租房建设的决定,以及西安高科东城新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企业”)的申请,我中心拟启动办理“高科麓湾国际社区四期项目”所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事项
我中心现依西安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和开发企业的申请,拟对“高科麓湾国际社区四期项目”对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西纺国用(2013出)第58号、西纺国用(2013出)第59号、西纺国用(2013)第60号,地籍号为BQ3-9-11)办理变更登记。该宗地使用权面积由137.269亩变更为113.352亩。其中出让住宅由124.284亩变更为86.864亩;出让商服由4.732亩变更为10.281亩;划拨住宅(廉租房)由8.253亩变更为16.207亩。
二、异议提出
各相关权利主体及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已购房屋的业主、在本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房屋上设立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已签订合法有效购房合同的买受人等),如对开发企业本次申请办理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存在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三、后续处理
公告期满后,若未收到有效的书面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依规办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异议提交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21号5楼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1313590
特此公告。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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