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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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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分类广告

日期: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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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8 终南 闲情       上一篇    下一篇

  西安晚报分类广告   服务电话:85233663 83008355   地 址:雁塔区高新四路亮丽综合楼2-2403   声 明   ★西安盛佳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丢失公章,印章编码:6100000225808,声明作废。   ★西安市巨野商会丢失开户许可证,开户行:建行西安莲湖路支行,账号:61050171390000000098,核准号:J7910051886001,声明作废。由此产生的责任自负,与银行无关。   ★西安天成福缘商贸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CRN4DL42,签发日期:2023年11月22日,声明作废。   ★吴小刚遗失残疾人证,证号61011219820126405571,声明作废。   ★周至县富仁乡香香生态养殖场,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24MA6UGAN57L,声明作废。   ★碑林区东新花园村拆迁户李永清,不慎将房屋分配证明书原件正联丢失,编号:003591,房号:9号楼18-H,面积:125.63㎡,现登报声明该原件作废。   ★韩太郎,身份证号61040420010513453X,遗失绿地集团西安浩坤置业有限公司购房合同及收据1张(DK1-11-10803),合同编号:00124863,合同登记号:X-Y22009879;2020.10.29,票号0468295,金额618732元,声明作废。   ★本人周秀兰,不慎遗失与金地南湖意境一期项目21号楼1单元901室签订的预售合同,合同登记号:Y18013755,合同编号:7316336,特此声明。   ★韩琳哒,身份证号610404199708304547,遗失绿地集团西安浩坤置业有限公司购房合同及收据1张(DK1-11-10802),合同编号:00124868,合同登记号:X-Y22009880;2020.10.29,票号0468296,金额618732元,声明作废。   ★韩林,身份证号610404200204194538,遗失绿地集团西安浩坤置业有限公司收据1张(DK1-11-10804),2020.10.29,票号0468292,金额618732元,声明作废。   ★西安市长安区花之春美容会所,遗失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6MA6U3R937X,声明作废。   ★武警陕西总队榆林支队葛建波丢失执业证,证号2009129821000212,声明作废。   西安市临潼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告   王聚梅(身份证号:610123195612104027);向我中心申请办理坐落于: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北路陕鼓科技园6号楼5单元4层50402室房产的不动产继承,不动产原产权人宋建民已故,现由王聚梅继承。不动产权证号:西房权证临字第17454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此有异议,须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中心,逾期我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联系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36号   联系电话:029-61110021   2025年5月14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果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5年7月1日15时在都市之门A座1610-3室开庭审理申请人陈玥彤、冉玉龙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5月14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信达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苏俊熙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5]第79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5月14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叁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5年7月1日9时在都市之门A座1610-3室开庭审理申请人鲜坤章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5月14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万语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徐朗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4〕第5520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5月14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北京君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5年7月1日10时30分在都市之门A座1610-3室开庭审理申请人高越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