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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 分类广告
服务电话:85233663 83008355
地 址:高新四路亮丽综合楼2-2403
西安市莲湖区烟草专卖局
公 告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为610104231672的经营户长期未经营达6个月以上,请该店法人在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前来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依法予以收回,旧的正副本作废。
声 明
★西安市女企业家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610113MJU305123U,有效期自2022年03月08日至2025年03月07日。由于保管不善,不慎将西安市女企业家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遗失,特此公告该法人证书自遗失之日起失效。我单位将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补办新的法人证书。
★陕西金蝌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9MA6X06EM3J,财务专用章(印章编码6100000733168)丢失,声明作废。
★本人王春艳,身份证号610581198202280385,丢失西安颐馨置业公司房款收据1张,日期:2018年11月13日,金额:377650元,票号:7309185,房号:1-10402,现登报声明作废。
★周至县终南镇资溪蛋糕房,遗失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24MA6U3KL18L,声明作废。
★西安老艺门食品有限公司,遗失(民生银行西大街支行,账号:696111472)银行预留印鉴,公章,编号:6101120041497,声明作废。
★陕西果香园供应链有限公司,遗失(建设银行西安徐家湾支行,账号:61050175580000000886)公章,编号:6101120632942,声明作废。
★李佳航遗失西安武警工程大学学员证,证件号:9103924111015,声明作废。
★盛瑾迈(陕西)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不慎丢失清障车底盘合格证1份,合格证编号:WAG1X3208527431,车辆识别代号:LVBV4PBB1PY016997,发动机号:77293806,印刷号:No.IV7717244,现声明作废。
企业财务招聘 -2025-
简历请发送至:1006593892@qq.com
工作内容:
☆做账报税等会计日常工作
岗位要求:
☆会计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任职资格
☆能够独立做账报税、有2-3年从业经验
☆熟练各种财务核算流程,有良好的团队执行能力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亿兆长河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李志恒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4〕第5621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3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亿兆长河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梁毅波、陆晶、臧翔宇、杨晋凯、李伟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4〕第4308、4612、5258、5272、5523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3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亿兆长河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李志恒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4〕第5621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3月5日
心语?祝福
结婚启事 生日祝福
升学致庆 好友寄语
刊 登 热 线 : 029-85233663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经营帮物流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5年5月9日9时在都市之门A座1610-3室开庭审理申请人陈家乐、曲龙,14时审理李九龙、常耘豪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3月5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道益堂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高新中医诊所: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强晓琴与你方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市劳人仲案字(高新)〔2024〕第5025号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以上裁决,可自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逾期发生法律效力。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3月5日
关于陕西高鄠复合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高新至鄠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绿化迁移的公告
高新至鄠邑高速复合通道工程位于西安市西南部,路线起自西安市绕城高速高新立交,向西南沿西沣路设线,至西安外环高速设西沣枢纽立交后折向西,沿关中环线北侧布设,在京昆高速处与鄠周眉高速公路起点顺接。现因项目施工需要,拟对上述工程红线影响区域绿化苗木进行迁移。经设计单位对需迁移苗木进行多次优化设计后,于2025年3月4日组织专家召开苗木迁移方案论证会并通过迁移方案,待公示结束后对树木进行迁移。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