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教育领域消费维权
服务站创建工作启动
日期:03-04
本报讯 (记者 南江远) 在校园周边就餐遇到食品卫生不达标问题,琳琅满目的文具、电子产品质量堪忧,网购商品售后服务难保障……近年来,这些与校园师生紧密相关的消费场景中,种种消费乱象时有发生,校园消费维权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级、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放心消费在西安”创建工作,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将联合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及各区县、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启动教育领域消费维权服务站创建工作,在高校创建全市首批校园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健全教育领域消费维权网络体系,方便广大师生就地就近解决消费诉求,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帮助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构建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共同打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校园消费环境。
西安市首批校园消费维权服务站应具备“八有四统一”条件,即:有相对固定的场所、有2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有一块机构标识牌、有一块公示牌、有相对固定电话、有一台计算机、有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簿、有一套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工作制度;需做到统一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工作流程和统一文书格式,确保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和维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在此,我们向各大高校发出呼吁,如果您愿意为构建校园放心消费环境出一份力,请通过邮箱(xajygc@126.com)与我们联系。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进行审查验收,并于“3·15”当天为第一批校园消费维权服务站授牌。
西安报业传媒集团(西安日报社)还将联合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消费维权领域执法人员及专家、学者开展“放心消费进校园”等活动,面对面答疑解惑、送上消费维权服务,提升师生的维权意识和辨别能力,共同守护师生消费权益,为“放心消费在西安”创建工作出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