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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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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南巷使用“生鲜灯” 店铺已完成整改

日期: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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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 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2月25日,“钟楼下·民生热线”栏目报道了碑林区水文南巷有多家生鲜店依旧在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令禁止的“生鲜灯”一事,记者现场走访并将情况反映给了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后,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置。   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接到情况反映后,立即安排张家村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报道中涉及使用“生鲜灯”的个体户为5家水果店和一家鲜肉经销处。张家村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停止使用“生鲜灯”,6家经营单位按要求完成整改。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涉事主体逐户发放《关掉“美颜”诚信经营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并向6家负责人宣讲相关政策法规,引导经营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2月26日,张家村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再次对水文南巷6家涉事单位进行“回头看”,均未发现有再使用“生鲜灯”行为。   下一步,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依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处理涉嫌使用“生鲜灯”的投诉举报,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 袁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