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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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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db:版面标题1]版:07 晚晴       上一篇    下一篇

  扫码登报      服务电话:85233663 83008355   地 址:高新四路亮丽综合楼2-2403      心语?祝福   结婚启事 生日祝福 升学致庆 好友寄语   刊登热线:029-85233663      声明   西安秦华燃气集团:   因原租户搬走现申请拆除西安市碑林区德福巷D东1号楼2幢40203室天然气管道,因此与西安佳祥老巷子陕菜馆产生的法律纠纷、气费争议全权由本房屋产权人魏建龙承担与秦华燃气集团无关。   声明人:魏建龙   2025年1月17日      通知   藻露堂药业集团大明宫医药有限公司王卫平,见报一个月之内请回单位商谈。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西安藻露堂药业集团大明宫医药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7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西安恒玥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5年3月7日15:30在都市之门A座1610-1室开庭审理申请人高晶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A座1601室,电话:029-81148010。   2025年1月17日      变更公告   ★西安高新区细柳创汇社区卫生服务站现经本站理事会同意,拟将西安高新区细柳创汇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号PDY99387561019317B2001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法定代表颜晓莉变更为汪霞,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创汇社区E区河池寨36号楼二层201,电话:029-81133399。公示日期为2025年1月13日-17日。   ★名称:马尔代夫航空公司西安代表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MA6TUHC866,于2025年1月7日办理了住所变更事项,特此公告   减资公告   ★陕西仟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B11UTN88经股东会研究决定予以减资,注册资本由肆仟万元人民币减资至壹万元人民币,请有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来公司办理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陕西科威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MAB0QHTR0K经股东会研究决定予以减资,注册资本由壹仟万元人民币减资至壹万元人民币,请有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来公司办理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陕西正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B0KETP34经股东会研究决定予以减资,注册资本由壹仟万元人民币减资至壹万元人民币,请有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自登报之日起45日内来公司办理相关事宜,特此公告。   声明   ★个体工商户芦声远丢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610103600087605,声明作废。   ★西安市雁塔区纯草本热卤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3MAB0YUE62B,声明作废。   ★赵煊赫,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编号:U610318198,特此声明。   ★经营者常贵荣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5MA6U4Y9X75声明作废。   ★刘德敏私章声明作废。   ★延安豫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600MA7H4EHDX5)丢失公章,编号:6106020237438;财务章,编号:6106020237437,声明作废。   ★本人魏宸不慎将西安远声实业有限公司开具的西安恒大国际城地下车库四期车位32幢车位-2F-2F107收据、认购书及发票丢失。金额190000元,房号14幢1单元302。现登报声明原件丢失作废。      担任遗产管理人公告   (2025)莲民政遗管字第1号   被继承人孙江宏,系陕西开放大学退休职工,现已离世,生前居住于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环城西路南段76号附2号1栋1单元5层10号。孙江宏作为陕西开放大学职工,其社保账户内的养老保险基本险余额、职业年金属于其遗产。经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1)陕0104民初7869号判决,确认贾燕燕与孙江宏的债权债务关系属实,且孙江宏继承人均放弃继承。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以《民事判决书》(2024)陕0104民特17号判决指定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担任被继承人孙江宏的遗产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为确保孙江宏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对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担任孙江宏遗产管理人有异议以及对被继承人享有或负担合法债权或债务的主体进行债权债务申报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说明身份信息、事实、理由、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并提供主体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相关材料提供可采取邮寄方式和当面提供的方式。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庙后街169号   联系人:杨晨   联系电话:029-87326277   特此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   2025年1月17日      欢迎刊登各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