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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西安晚报

西安市雁塔区延兴门南村回迁选房通告

日期: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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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晚晴       上一篇    下一篇

  西安市雁塔区延兴门南村安置小区已具备回迁选房条件,回迁决议已经村三委会、各小组组长及村民代表签字通过,即将开展回迁选房工作,现就选房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及地点   选房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5日。每日上午8:30开始预审登记,9:00正式开始选房工作,14:00停止预审登记,中午不休息。   选房地点: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千人会堂(唐延路与丈八东路十字东北角)现场选房。   二、回迁安置工作安排   (一)选房人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含户口簿首页及选房人户籍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选房顺序卡原件、确认单、如需办理委托的请携带有效委托手续。   (二)选房原则   1.选房人为延兴门南村已交房、签订并审核通过《西安市雁塔区等驾坡街道延兴门南村城市更新综合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被拆迁人或完成依法征收的被征收人。   2.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3.选房的先后顺序以《选房顺序卡》所载明的顺序号为准。   4.选房人需向选房区工作人员明确所选楼号、单元号、层数、房号,一经工作人员贴上姓名贴即视为其选房行为结束,不可更换,不得反悔,如不签署或拒绝签署《延兴门南村选房结果确认单》,不影响选房结果,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5.坚持房源公开、实名选房、序号唯一的原则。   三、选房程序   本次选房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由选房人在现场公示的房源展板上确认安置户型搭配组合后,直接选取户型搭配组合内自行选择2套(总面积不得超过220㎡)户型;第二轮户型搭配组合内剩余房屋按照抽签方式确定。(户内签订副协议户,副协议户所确定的户型搭配组合内所有房屋按照抽签方式确定。)   1.延兴门南村安置户型搭配组合确认,由确认人按照协议安置总面积在现场公示的户型搭配图上直接选取安置总面积对应户型搭配组合。每挑选一套户型搭配组合,该户型搭配组合数量递减一套,直到该户型搭配组合选完为止。   2.确认及选房过程中,选房人依据选房顺序号确认及选房,每户最多准许2人入场,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7分钟。   3.安置户型搭配组合的确认及选房未按时到场,连续叫号3次仍未到场,由下一顺序号递进排序。之前叫号未到的选房人,按照顺序号顺延至下一选房组(每10个选房号为一组)之前参加选房。如选房当天仍未到场的,顺延至次日第一选房组之前参加确认及选房,依此类推。选房人直到2024年12月31日确认工作结束仍未到场或在确认现场自己放弃确认户型搭配组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待本次集中选房工作结束,后期按照相关程序在本次剩余户型搭配组合中确认。   4.选房行为结束后,现场公开宣布。   5.剩余未签订或未审核通过《西安市雁塔区等驾坡街道延兴门南村城市更新综合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的被拆迁人或完成依法征收的被征收人,统一完成协议签订并审核通过后,根据剩余房源重新制定户型搭配方案,另行组织协议人(户)从剩余房源中集中选房。   四、时间安排   选房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五、委托办理程序   确认人或选房人因故不能到场的需在2024年12月28日到延兴门南村村委会集中办理委托手续。确认日或选房日当天受托人持有效《委托书》及相关资料到现场确认或选房。   委托办理程序如下:   1.选房人因病、工作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委托人与受托人持: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村委会办理委托。   2.选房人已故的,两种情形:(1)户内尚有其余被搬迁人的,由其协议户内其他所有成员共同委托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有协议户成员持:选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派出所死亡注销证明、火化证其一即可)、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村委会办理委托。(2)协议内再无其他健在的被搬迁人,则先由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死者的父母、配偶、所有子女情况,再由死者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出具委托书委托一人办理,签字、捺指印,并经村委会盖章确认。   3.选房人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的,通过选房人本人与村两委会2名以上工作人员视频或电话确认等有效方式,确定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托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由延兴门南村村委会确认《委托书》。   联系人:刘海军       联系电话:13759879087      西安市雁塔区延兴门南村   城市更新综合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专班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