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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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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西安晚报

俩“熊孩子”砸坏他人车辆盗取财物

日期: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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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 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 刘晓云) 孩子损坏了他人财物,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是否要担责呢?近日,鄠邑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关于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追偿权纠纷案件。   小林和小杨都是14岁,他们将王蕊停放在车库的奔驰车砸坏,二人盗取车里的财物后迅速逃离现场。   王蕊报警后,公安机关经查看车库摄像,最终在西安一处民房中找到小林和小杨。小林和小杨对其砸坏奔驰车偷盗财物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因为两人作案时不满16周岁,故公安机关出具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说明。无奈之下,王蕊将小林、小杨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谢鹏收到案件后,了解到小林和小杨均为未成年人,本着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决定对两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   “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打定主意后,谢法官积极联系被告,但始终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   面对“消失”的被告,谢法官驱车千里前往小林与小杨的户籍所在地,但村委会却表示小林一家和小杨一家经常不在户籍地居住,也没有其他联系方式。无奈之下,谢法官随即对该案进行了公告送达,同时邀请村委会对小林和小杨的行为协同法院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村委会定期向法院反馈二人的法治教育情况,使他们能迷途知返。后结合王蕊提供的证据以及鄠邑区法院调取的证据,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小林的父母和小杨的父母共同赔偿原告修车费等损失4000余元。判决发出后,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