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有义务配合患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日期:07-09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无论是从行政追责的角度,还是从民事维权的角度来讲,医疗机构都有配合患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义务。”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行政与医疗法律事务部主任刘霄峰律师表示,如果医疗机构不肯配合患者进行医疗鉴定,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自然会要求医疗机构配合调查。如果患者提出要做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那就要向法院起诉,法院接受鉴定申请后,自然也会要求医疗机构配合鉴定。
刘霄峰提醒,病历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的重要证据,病历的真实性是事实能否水落石出的必要保障,篡改、伪造病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涉嫌犯罪。如果医疗机构存在篡改、伪造病历,患者可收集必要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