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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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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西安晚报

西安市雁塔区等驾坡街道西等驾坡村回迁选房通告

日期: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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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2 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西安市雁塔区等驾坡街道西等驾坡村安置小区已具备回迁选房条件,回迁决议已通过村三委会、各小组组长及全体村民代表签字通过,即将开展回迁选房工作,现就选房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及地点   选房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15日。每日8:30开始预审登记,9:00正式开始选房工作,14:30停止预审登记,中午不休息。   选房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第一小学报告厅(雁塔区新安路与二环路西南角)。   二、回迁安置工作安排   请被征收人于2024年6月28日-6月29日到西等驾坡村安置小区看房,选房工作期间不再安排现场看房;于2024年6月28日- 6月29日携带房屋拆除移交单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西等驾坡村村委会换取选房顺序卡。   本次回迁安置工作分两个环节依次进行:   第一环节:确认安置户型搭配组合   1.确认人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含户口簿首页及确认人户籍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选房顺序卡原件、如需办理委托的请携有效委托手续。   2.西等驾坡村安置户型搭配组合由确认人按照协议安置总面积在现场公示的户型搭配图上直接选取安置总面积对应户型搭配组合。每挑选一套户型搭配组合,该户型搭配组合数量递减一套,直到此户型搭配组合选完为止(户内签订分割协议的,主副协议只能选择总安置面积对应的含有130平方米户型搭配组合壹组;总安置面积对应户型搭配组合A、B均有130平方米的除外;主副协议总安置面积合计大于等于760平方米的可在总安置面积对应的含有130平方米户型搭配组合选择贰组)。   3.安置户型搭配组合的确认以10个号码为一组进行,每户进场人员不得超过2人。现场叫号三次不到,按到场时间顺延到下一组的第一位,直到2024年7月4日确认工作结束仍未到场或在确认现场自己放弃确认户型搭配组合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待本次集中选房工作结束,后期按照相关程序在本次剩余户型搭配组合中确认。   第二环节:安置房选择   (一)选房人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张(含户口簿首页及选房人户籍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选房顺序卡原件、确认单、如需办理委托的请携带有效委托手续。   (二)选房原则   1.选房人为西等驾坡村签订《西安市雁塔区西等驾坡片区(西等村)城市更新综合改造项目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书》的被征收人;   2.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3.选房的先后顺序以《选房顺序卡》所载明的顺序号为准;   4.选房人需向选房区工作人员明确所选楼号、单元号、层数、房号,一经工作人员贴上姓名贴即视为其选房行为结束,不可更换,不得反悔,如不签署或拒绝签署《西等驾坡村选房结果确认单》,不影响选房结果,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5.坚持房源公开、实名选房、序号唯一的原则。   (三)房源:   西等驾坡村回迁房源如下:   一标段:1号楼、2号楼、3号楼、5号楼1单元、6号楼、7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   二标段:1号楼、2号楼、3号楼、6号楼、8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   三、选房程序   本次选房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由选房人在现场公示的房源展板上直接选取户型搭配组合内任意壹套安置房及地下一层车位壹个;第二轮每户按照抓阄方式选择户型搭配组合内剩余安置房。(户内签订分割协议的,副协议不参与第一轮直选,以抓阄方式确认所有安置房)   1.选房过程中,选房人依据选房顺序号选房,每户最多准许2人入场,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5分钟。   2.选房人未按时到场,连续叫号3次仍未到场,由下一顺序号递进排序。之前叫号未到的选房人,按照顺序号顺延至下一选房组(每10个选房号为一组)之前参加选房。如选房当天仍未到场的,顺延至次日第一选房组之前参加选房,依此类推。选房人若在第一轮回迁选房大会结束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轮选房权利,直接参加第二轮抓房,选房人两轮选房均未到场或在选房现场自己放弃选房权利,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后果自行承担,待本次集中选房工作结束后,后期按照相关程序在本次剩余房源中选取。   3.选房行为结束后,现场公开宣布。   四、时间安排   选房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五、委托办理程序   确认人或选房人因故不能到场的需在2024年6月28日- 6月29日到西等驾坡村村委会(办公地点:公园南路国风世家c区商住2楼)集中办理委托手续。确认日或选房日当天受托人持有效《委托书》及相关资料到现场确认或选房。   委托办理程序如下:   1.选房人因病、工作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委托人与受托人持: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村委会办理委托。   2.选房人已故的,两种情形:(1)户内尚有其余被搬迁人的,由其协议户内其他所有成员共同委托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有协议户成员持:选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派出所死亡注销证明、火化证其一即可)、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村委会办理委托。(2)协议内再无其他健在的被搬迁人,则先由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死者的父母、配偶、所有子女情况,再由死者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出具委托书委托一人办理,签字、捺指印,并经村委会盖章确认。   3.选房人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的,通过选房人本人与村两委会2名以上工作人员视频或电话确认等有效方式,确定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托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由西等驾坡村村委会确认《委托书》。   联系人:郭军峰 联系电话:13572118172      西安市雁塔区西等驾坡片区   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指挥部   2024年6月24日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