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礼上发生矛盾导致离婚 彩礼能否返还?
日期:06-22
本报讯 (记者 刘晓云) 在婚礼上发生矛盾导致离婚,女方需要返还彩礼吗?近日,雁塔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男方起诉女方,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的纠纷案件。
2021年,小丽和小帅经人介绍认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一年后,双方登记结婚。20多天后,双方在酒店举办婚礼当天,因小帅的母亲缺席敬茶环节,双方发生争执。事发两天后,小帅及其母亲多次向小丽道歉,但小丽不接受,双方关系并未缓和,小丽便一直在娘家生活。眼看和解无望,2023年,小帅向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双方离婚,并由小丽返还彩礼50000元、改口费12001元、金项链一条、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两枚,支付婚纱照费、化妆费、礼服租金、婚庆司仪费、酒席及相关费用20000元等。
庭审中,小丽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但认为离婚主要过错在于小帅及其家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不同意返还彩礼并支付各项费用。法院依法组织双方调解,但小帅和小丽均态度坚决表示离婚,同时对彩礼返还问题各执己见,未能达成调解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彩礼系双方结婚时给付的财物,包含金钱及贵重物品。小帅与小丽虽办理结婚登记但因举办婚礼发生争执,未共同生活,小帅已经按照习俗向小丽给付的彩礼,现主张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判决小丽返还彩礼50000元、改口费12001元、金项链一条、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两枚。婚纱照费、化妆费、礼服租金、婚庆司仪费、酒席及相关费用,因该部分属于双方为筹办婚礼而发生的消费性支出,不属于给付的彩礼,也无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