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万万“驶”不得
日期:05-27
本报讯 (记者 张紫怡) 近日,多起由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据调查,这些火灾往往是由于市民私自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不当改装引起的。针对这一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发出提醒,呼吁广大市民切勿进行危险改装,以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据了解,改装或改动电动机使其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改动或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拆除车速提示音装置,加装蓄电池,或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蓄电池,加装伞架、车篷,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等行为,均属于危险改装。
市应急管理局提醒指出,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应当注意要合理控制充电时间,避免长时间充电导致电瓶过热引发火灾;切勿在住宅内充电,以免火势蔓延造成严重后果;避免飞线充电,防止线路磨损、老化等引发火灾;同时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或进楼入户,以免影响消防和逃生通道;最后,应选择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不擅自改装修理,以确保车辆安全。
私自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正规品牌、合格产品,并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使用和维护。
安全无小事,火灾猛于虎。在使用电动自行车时,请广大市民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切勿进行非法改装和不当使用。同时,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用电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