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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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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西安晚报

驾驶人被租赁公司“罚款”是否合理

日期: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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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 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以租代购”的形式参与到网约车的营运中,但是车辆租赁期间的一些问题却容易被忽视。最近,市民尚师傅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车辆在租赁期间超出了租赁公司规定的保养里程,按照约定,他需要缴纳“罚款”。这让尚师傅觉得不合理。那么,“以租代购”的车辆所有权归谁?租赁公司的上述“罚款”合理吗?尚师傅的经历也算给广大网约车司机提个醒。   “现在每超1公里就要多交1元钱‘罚款’。”4月11日下午,看着不断增加的里程,尚师傅不知道该如何处理。2023年2月,尚师傅在西安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了一辆二手比亚迪E5-400跑网约车。2023年7月,通过“以租代购”的形式,尚师傅向租赁公司支付了10000元首付款,双方约定待租赁期满24个月后,尚师傅再支付5000元尾款,车辆就归属他个人了。   “4月9日,我准备出车时,车辆仪表盘上弹出‘请立即到BYD授权服务店保养’的提示语。”尚师傅说,因为当天安排了去临潼的行程,他只好先跑营运,决定第二天再去保养车辆。   第二天,尚师傅开车来到位于石化大道附近的一家授权保养点。“车开进去后,对方看了行驶里程就让我先去交‘罚款’。”尚师傅当时有点纳闷,怎么超了几百公里就要交‘罚款’?后来,他才搞明白,他的这辆二手车本次保养的里程为396000公里,上下浮动里程各1000公里。也就是说,只要在395000-397000公里之间属正常保养,而他行驶了397379公里,超出379公里,要按照1元/公里计算超里程费用。“现在网约车生意惨淡,一天十几个小时才挣四五百元,‘罚款’这么多相当于一天白干了,还要倒贴。”对于这样的处罚,尚师傅表示不能接受。   4月11日,尚师傅又开车来到西安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进行交涉,工作人员出示了当初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中关于“维护保养和维修条款”中规定:“乙方应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要求的公里数、间隔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逾期保养的,甲方有权按照超出公里数1元/公里另行计算超里程费用。”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有这样的条款约定,主要是考虑到租赁车辆的性能与运营安全,如果每辆车都这样逾期超里程运营,车辆的性能和安全性将大打折扣。而且公司也给出上下2000公里的浮动里程,没有及时保养是租赁人的责任。   而尚师傅则认为,他2023年7月支付了10000元首付款,并按期支付月供费用,车辆应视同购买,而不是单纯租赁。因此,公司这样的处罚没有依据。其次,车辆达到保养里程后,他也没有接到公司的保养通知。   那么,这种“以租代购”的车辆所有权到底归谁?驾驶人超出保养里程该不该缴纳超里程费用呢?陕西兆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富俊表示,“以租代购”是一种车辆购买方式,通常情况下,这种模式是消费者与车商签订的合同,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先使用车辆,并按月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车辆所有权归购买人,这就是所有权保留,因此租赁期间车的所有权是车商的,还不是消费者的。   至于车辆超过保养里程需支付的超里程费用,张富俊认为这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性质更类似于违约金。如果没有无效情形,双方都应当遵守。如果购车者认为超里程费用过高,可以请求法院予以调整。   4月15日,记者了解到,尚师傅已支付了超保费379元,双方交涉期间所产生的公里数则没有计入。“先把钱付了做保养,不然车都动不了,毕竟一家人的生活还要维持。”尚师傅表示,他将继续保留投诉的权利。 记者 王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