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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2024年4月7日,周至县烟草专卖局查获快递单号为:776102563330863,内装中华(双中支)2条,请当事人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西安市周至县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9-87110110),
逾期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涉案物品进行处理。
声 明
★曹积全遗失西安市红会医院开具的住院发票1份,票号:2107828369,金额:29342.55元,声明作废。
★西安东睦惠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5MA6TWRCL0B,丢失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声明作废。
★陕西科讯林融孵化器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1104MA6TJMUF1M,遗失一枚防伪铜章,公章防伪编码:6101920045884,特此声明。
★陕西林育繁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5MAB2MKY34U,遗失防伪公章,编码6101990635947,财务章,编码:6101990635948,合同章,编码6101990635949,法人章,编码:6101990635950,特此声明作废。
★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7910017861406,编号:7910-01895007,开户账号:26165101040004654,开户行:农行周至县幸福桥分理处),特此声明该开户许可证作废。
★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Z7910000757605,编号:7910-00486866,开户账号:26165101040007145,开户行:农行周至县幸福桥分理处),特此声明该开户许可证作废。
★王宝莉丢失营业执照正、副本92610102MA6W25CR9W丢失,声明作废。
★高胜利不慎遗失车辆产权证,车牌号:陕UGW215,车架号:LSGGF53W6BH074932,声明作废。
★操声兵丢失中南·大明宫DK3项目5幢1单元1层10102号购房合同,备案号Y20113858,编号9509586,声明作废。
★陈亚青丢失西安通泰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1本,合同编号:5077196,备案号:Y16182537,声明挂失。
身份证遗失声明
★敬华,身份证610113197703030429不慎于2024年3月26 日丢失,有效期:2006.8.31-2026.8.31,现登报声明作废。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甘肃路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MA73NAGP1L ):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西安首创国际城八期一标段项目拖欠张彭涛等41名工人工资1147258.6元,在我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市人社监令字[JK2024]002号),仍未整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我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市人社理字〔JK2024〕2009号,决定对你(单位)做出如下行政处理:限你(单位)3日内支付张彭涛等41名工人工资1147258.6元、赔偿金573629.3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主动履行本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联系地址:经开区凤城十二路凯瑞E座107室,联系人:李兵、郭健,联系电话:86538487。
2024年4月8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甘肃路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MA73NAGP1L):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西安首创国际城八期一标段项目拖欠工人工资,在我局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市人社监令字[JK2024]002号)后,仍未整改。你(单位)未按改正指令要求整改的行为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我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市人社罚字〔JK2024〕2010号,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8000元整。罚款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我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后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主动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收单位:014011,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特此告知。联系地址:经开区凤城十二路凯瑞E座107室,联系人:李兵、郭健, 联系电话:86538487。
2024年4月8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陕西瑞格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4MAB0T7H531):
你(单位)在我局于2024年1月8日公告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市人社监字令(高新)[2024]93号后,仍未按照要求整改,行为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我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9000元整;并将依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公示。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办公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701室,联系电话:029-88333687。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