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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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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能够继承遗产吗?听听本报公益律师团律师怎么说

日期: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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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2 专题       上一篇    下一篇

  扫描二维码收听《小布说法》      胎儿能够继承遗产吗?继承权如何行使?本期《小布说法》邀请西安报业传媒集团公益律师团成员、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林显春来解读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林显春律师讲述了这样一起案例:2020年8月,侯某驾驶陕KG×××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行驶中因车辆制动故障,乘车人许某自行打开副驾驶车门跳出车外受重伤,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年仅36岁的许某第一顺位继承人尚有父亲许某甲,母亲吴某,妻子李某,9岁的长子许某乙,在事故发生时李某腹中还有一个未出生的胎儿(许某丙),最终胎儿于2021年1月顺利出生。因赔付金额未达成一致意见,许某的继承人将侯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许某家属113.6余万元,并由许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李某(许妻)、许某乙(长子)、许某丙(次子,事故发生时为腹中胎儿)、许某甲(许父)、吴某(许母)继承。   林显春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规定将胎儿利益保护的范围规定为‘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在这些情形下,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林显春律师说,此处的“遗产继承”不仅包括法定继承,也包括遗嘱继承、遗赠。胎儿是法定继承人的,按照法定继承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有遗嘱的,胎儿按照遗嘱继承取得遗嘱确定的份额。胎儿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被继承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胎儿,将来按遗赠办理,胎儿取得遗产继承权。   他解释,“接受赠与”指赠与人可以将财产赠与胎儿,胎儿此时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接受赠与的权利。除了遗产继承和接受赠与,实践中还有其他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因此法律规定中用了一个“等”字,没有限定在继承范围以内,原则上也包括侵权等其他需要保护胎儿利益的情形。   林显春律师表示,胎儿的继承权可分为三种情况: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视为其权利自始不存在,保留的预留份额按照法定顺位由相应继承人依法继承;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胎儿依法取得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活体之后死亡的,预留遗产份额将作为胎儿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记者 刘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