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从2024年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结合全市实际情况,确定了“5专项+1点题+1自选”的专项整治模式,在省纪委监委部署的乡村振兴、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5个领域基础上,市级层面增加城管执法领域,各区县、开发区增加1个自选领域,科学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领域——
重点整治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套取骗取集体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
■教育领域——
持续纠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执行中存在的跑冒滴漏和贪腐行为
严惩“掐尖”招生、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招高价生等违规违纪行为……
■医疗领域——
重点整治串换项目、重复收费、分解收费等过度医疗行为
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等问题……
■住房领域——
重点整治保障房违规分配、违规承租转租、管理混乱、“黑中介”以办理公租房名义招摇撞骗
物业行业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变相利益输送等问题……
■社会保障领域——
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套取骗取、违规挪用社保基金等违纪违法问题
重点整治在残疾人补贴、特困人群各项补贴救助的申请、审核、公示、发放中,审批把关不严、执行政策不到位及背后的风腐一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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