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在申请项目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私有住房、公有住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3.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房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等政策性住房保障,或当前已退出以上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