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1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西安晚报

分类广告

日期:12-09
字号:
版面:08 长安悦读       上一篇    下一篇

    扫码登报   服务电话:85233663 85566486   地址:高新四路7号亮丽综合楼2-2403室      通 知      陕西浣含贸易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1MA6UPAGK45,本公司拟2023年12月25日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望庭国际2-2-2306号召开股东会,会议内容为“审议公司解散及成立清算组事宜”。请全体股东准时参会。   陕西浣含贸易有限公司      心语?祝福      结婚启事 生日祝福   升学致庆 好友寄语      刊 登 热 线 : 029-85233663      分立公告   ★陕西圣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根据公司股东决定:陕西圣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公司存续分立方式,分立为“陕西圣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墨计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分立后的“陕西圣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950万元,“陕西墨计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本公司债权人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声 明   ★定边县智观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   825MA70950H1D不慎将公章(印章编码6108250040841)丢失,声明作废。   ★西安市高新区尚足堂修脚店营业执照正本遗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1MA6WMRY1   5H,声明作废。   ★西安市雁塔区过足瘾足浴店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3MA6TRPRCX4,声明作废。   ★西安市雁塔区开口笑酒楼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注册号6101133107015,声明作废。   ★西安九头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注册号:610100100452436,声明作废。   ★经营者:施太宝(注册号6101   023307520)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作废。   ★经营者:施太宝(注册号6101   0260007562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作废。   ★经营者:施太宝(注册号6101   02350661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遗失,声明作废。   ★钟玉川驾驶证61242919730902   6754挂失。   ★西安恒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丢失公章,防伪码610115006   6699,声明作废。   ★陕西澳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91610000   0686918800,遗失一套防伪铜章,公章防伪编码:6101020082   445,财务章防伪编码:610102008   2446,发票章防伪编码:61010200   82449,合同专用章防伪编码:6101020082447,法人章防伪编码:6101020082448,特此声明。   ★本人马伟涛遗失驾驶证,证号610431198601124639 声明作废。   ★张生厚残疾证61012119620   809157X44B1丢失作废。   声 明   ★因本人冯育民保管不善,不慎遗失《西安东方大市场营业用房使用权出让合同》公证书一份(94)灞证字第575号(合同签订时间1994年12月1日,合同金额73825元)以及相应购房票据,特此声明作废。   ★本人吴焕云不慎将渭南恒大珺睿府府一期12-2-401房屋购房收据丢失,收据编号:jrffk00372   53,金额:258174元,现声明作废。   ★高陵区通远街道大夫雷村村民委员会法人印章作废。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小瑞电动车行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6MA7D   51N593,声明作废。   ★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习春灵百货店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36MA7MK   9A234,声明作废。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鹏郜制冷配件经营部,注册号6101326000   83105,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作废。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陕西煜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4年1月25日15:30在都市之门B座904-4室开庭审理申请人王阿宝、何明贤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B座1701室,电话:029-88333800。   2023年12月9日      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众志齐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会定于2024年1月25日14:00在都市之门B座904-4室开庭审理申请人吴文豪与你方劳动争议案,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方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诉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地址:西安高新区都市之门B座1701室,电话:029-88333800。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