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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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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认为热交换站噪声影响生活

日期: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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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4 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11月27日14时许,记者用测噪仪在冯女士家客厅测噪声,噪声最高达53.8分贝。   进入冬季,供暖是很多居民所期盼的,对此,雅居乐御宾府小区居民冯女士内心却很矛盾。因为她家楼下负二层有个热交换站,一进入供暖季,热交换站内的机器开始运转,低频噪声24小时不间断,导致她和家人出现不同程度头晕、耳鸣,生活受到影响。   低频噪声影响居民生活   问题7年未解决   冯女士说,她于2017年入住该小区。入住第一年供暖时,她发现热交换站就在她家单元楼正下方,虽说住在3楼,但每天低频噪声“嗡嗡”响,晚上更是吵得人无法入睡。她向物业公司反映后,物业公司承诺在当期供暖季结束时,会对供暖设备进行减振降噪处理。   2018年11月,供暖试运行时,她发现噪声比2017年还严重。在曲江新区有关职能部门调解下,物业公司承诺20天完成降噪施工。降噪施工于次年1月7日开始,施工结束后,效果并不明显。冯女士和家人进入热交换站发现,降噪施工仅是在墙面和屋顶安装了隔音降噪材料,未对循环泵基座进行降噪处理。“这几年,我们多次找过物业公司和相关职能部门,但问题一直没解决。”冯女士说。   11月27日14时许,记者来到冯女士家中,一进客厅就听到“嗡嗡”的低频噪声。冯女士说,噪声太大时,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会调低循环泵频率或者暂停几个循环泵,由于要保障小区所有住户家中供暖达标,间隔一阵会继续调高泵频率或者开启所有循环泵,导致天越冷,噪声越大。   记者用测噪仪检测,显示客厅噪声为47至53.8分贝,主卧噪声为46至52分贝。在冯女士家停留的近一个小时里,记者发现噪声一直没停过。依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卧室内允许噪声级白天≤45分贝、夜间≤33分贝,起居室(厅)允许噪声级全天≤45分贝。   “我们买这个房子的时候,完全不知道有这个东西,购房合同中也没有标明有这个不利因素。尤其到了晚上,一旦被吵醒,我就睡不着了。”冯女士说,她白天尽量不在家里多待,避免噪声导致心烦。   开发商出示的3年前监测报告显示   噪声符合标准   16时许,记者前往小区物业公司,客服主管刘先生表示,他们去冯女士家查看过,确实有低频噪声。记者了解到,冯女士家所在单元为两梯两户。她家在3层,1层、2层住户暂未入住,3层另一户也正在装修。“目前,物业公司没接到4层以上住户反映‘供暖噪声’问题。热交换站是开发商设计的,之前也做过降噪处理。物业公司现在采取的措施是,在不影响小区供热的前提下,少开几个循环泵或者调低循环泵频率。”刘先生说,小区物业公司是小区开发商下属企业,对于冯女士反映的问题,他们已经上报了开发商。   在刘先生和物业公司工程部工作人员带领下,记者进入热交换站,看到屋顶和墙面确实进行过降噪处理。当时,热交换站的12台循环泵有4台未开启且仅有热力公司配置的一台循环泵基座有减振降噪配件,其余循环泵均安装在水泥地面上。冯女士认为,正是因为这些循环泵直接安装在地面上,运行时发生振动,通过墙体将噪声传到她家,希望开发商再做进一步减振降噪处理。但刘先生表示,开发商曾请专家来现场看过,因为空间所限,不能抬起循环泵进行施工。   随后,刘先生让记者进入物业公司办公室等候开发商的“新闻发言人”正式接受记者采访。不到10分钟,他告诉记者,他会把记者到访情况向开发商汇报,并转告开发商的“新闻发言人”最迟于次日答复记者。   11月28日14时许,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向冯女士转交了开发商出示的一份噪声监测报告,并表示自己告知记者这一行为系物业公司配合业主解决问题,关于记者的采访,“公司会有专人答复记者”。但是截至11月30日20时发稿时,记者仍未收到开发商的任何答复。   记者了解到,这份噪声监测报告由陕西正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监测报告说明,监测于2020年3月10日进行,在冯女士家书房、卧室、客厅各设一个监测点,监测结果均符合《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GB/T50344-2018表3.0.3住宅建筑室内结构噪声限值中夜间/全天二级(不得超过)限值的要求。   但冯女士质疑这是一份涉嫌伪造的监测报告。她表示不知道有这份监测报告,也没有人来她家进行噪声监测,并向刘先生发去质疑信息。截至发稿,冯女士未收到回复。   居民质疑   开发商不作为   “物业公司说这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拖着不管。到底是不能解决还是不想解决?”冯女士说,她不认可刘先生转述的开发商不能施工的说法,并表示像她家这种情况,西安本地就有成功解决的方案。   记者查询公开报道发现,今年2月,西安远洋御山水小区居民遭遇和冯女士类似情况,供暖公司在轮流开启循环泵的情况下,对热交换站进行地面减振降噪处理。“希望开发商要么换泵房,要么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冯女士说。   依据《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隔声设计和施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降噪、防振的产品和材料。对此,记者于11月29日16时许,先后致电雁塔区住建局建筑工程管理科和曲江新区管委会住建局质监站反映情况。前者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物业事宜应由曲江新区管委会住建局负责。后者工作人员则表示,由于曲江新区一些社区社会事务移交给雁塔区,雅居乐御宾府小区在行政上属于雁塔区,小区物业事务应由雁塔区负责,房屋质量等事宜由曲江新区负责。对于记者反映的问题,他们进行核实后再予以答复。   11月30日19时,冯女士告诉记者,目前仍没有任何职能部门联系她做调查。记者也未收到曲江新区管委会住建局的回复。   对此,本栏目将继续关注。文/图 记者 李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