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计划于2023年11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西安站改工程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安置的被征收人进行回迁安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人接到我部电话通知后,请携带《征收安置协议》、《安置房屋顺序卡》、购房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回迁安置手续;超过通知时间未办理者,回迁安置期内办理可视情考虑让其优先选房;回迁安置工作结束后仍未办理者,将视为放弃此次安置权益。
二、被征收人不能到安置现场办理安置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除携带第一条中所述资料、证件外,还应携带产权人签字盖章的委托书、关系证明、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私章,如被征收人已故,代办人还应出据相关证明。
三、联系电话已变更的,请速到指挥部重新办理确认手续。
四、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周六、周日正常上班。
五、办公地点:西安市新城区太华南路167号(西安市38中学斜对面)。
六、联系电话:86712663
西安市新城区西安站改工程北广场棚改项目征收安置指挥部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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