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330KV中心变电站用地(方欣小区)征收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的决定》和《通告》要求,我办已依法完成征收范围内被征收单位西安市市区机关房产管理所、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的房屋征收工作并已补偿到位,现依法由有关部门收回上述两家单位房屋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鉴于西安市市区机关房产管理所、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历史沿革和机构改革问题,尚未办理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依据第三方测量机构出具的土地面积测量成果及上述两家单位各自回复的土地面积确认文件,现将拟收回土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西安市市区机关房产管理所依法被征收房屋涉及土地:东起西安前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西安方欣食品有限公司(代管)(以下简称“方欣公司代管地”)、南起兴中路、北至方欣公司代管地,收回国有土地面积763.61平方米(合1.145亩);
(二)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依法被征收房屋涉及土地:东起西安聚合商贸有限公司(代管)和西安前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至方欣公司代管地、南起方欣公司代管地、北至红庙坡路,收回国有土地面积855.75平方米(合1.284亩)。
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我办书面实名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9-86451035
联系人:刘女士
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