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一批重要新规开始施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更加便民利民,对困难群体的保障更加有力……法治更进步,生活更美好。
为残疾人、老年人建设无障碍生活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9月1日起施行,为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提供法治保障。
本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运输设施、城乡道路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便利。
公共服务场所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服务机构应当配备无障碍设备,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方面提供无障碍服务。
推动法援案件办理程序进一步标准化规范化
新修订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新修订的程序规定明确,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再需要提交经济困难证明表,但如果申请人有能够说明经济状况的证件或者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提供;申请人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法律援助人员要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守有关法律服务业务规程,及时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财物。
依法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自9月1日起施行。
本法明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科学防控、系统治理。
组织或者参加青藏高原旅游、山地户外运动等活动,应当遵守安全规定和文明行为规范,符合区域生态旅游、山地户外运动等管控和规范要求;禁止破坏自然景观和草原植被、猎捕和采集野生动植物。
健全私募基金监管制度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条例将契约型、公司型、合伙型等不同组织形式的私募投资基金均纳入适用范围,规定以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设立投资基金或者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依法设立公司、合伙企业,由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为投资者的利益进行投资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家对创业投资基金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其投资成长性、创新性创业企业。
文/图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