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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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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住户“破窗经营”该由谁来管?

日期: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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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 钟楼下·城事       上一篇    下一篇

  小区住户“破窗经营”的小超市  首席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张楷雯 摄      本报讯 (首席记者龚伟芳 实习生张楷雯) “一楼住户将窗户改成门,占用公用绿地搞起经营,咋就管不了?”近日,住在高新四路高科广场D座的住户反映,小区一住户在小区公共区域铺设地毯破窗经营,不仅破坏了小区的外观、改变了房屋用途,且占用公共绿地,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小区住户多次投诉,问题始终未解决。   8月3日,记者来到高科广场D座,一进院门就看到小区1号楼一楼住户家的北侧窗户“与众不同”。原本的窗户变成了对开的玻璃门,下方是简易的金属制台阶,墙面上挂着三个招牌,上面写着该门店的经营范围,地面上原本的绿化部分已不见踪影,只见上面覆盖着一层灰色的地毯。   据小区居民介绍,这是一家小超市,已经在小区经营很多年了。起初只是将原本的窗户拆除,改造成了大门,后来慢慢搭起了台阶,小区的绿化空间变成了硬化地面,也遭到了占用。不仅如此,随着这户人家占用范围的不断扩大,单元后门的通道也成了其堆放硬纸箱等杂物的集中点。“现在,小区已经开始形成‘破窗效应’,侵占公共空间之风愈演愈烈。”一位居民气愤地说,业主们曾就此现象多次向小区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反映,但始终未见整改。   对此,记者来到小区物业公司办公地点,物业主管强萍萍表示,物业公司也上门协调督促过,但没法强行制止。小区自2005年入住后,这户人家就在小区里租房搞经营,原先只是在自家的窗口搞小买卖,后来规模不断扩大,甚至开始破窗经营。为此物业公司多次联系该户的房东,希望能够约束其租户的行为,但并无效果;此后,又向租户直接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拆除违规搭建的台阶,将房屋恢复原状,并对破坏的小区绿化进行补种,可依然没能起到作用。对此,小区住户很是不满。“小区住户的破窗行为,为啥就管不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高新区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部的事情应由物业公司协调处理,如无法解决,可向上一级物业主管部门反映。为此,记者联系了高新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称,小区住户破窗经营一事涉及多个方面,针对其破坏小区绿化的问题可以向城管部门反映;如果只是单纯住改商,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置;窗户改成门的情况则属于改变房屋外立面的问题,则由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工作人员建议物业公司将情况统一上报至辖区街道办,然后再转由不同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