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园巷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作定于2023年7月17日开始,请枣园巷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各回迁安置户户主携带《枣园巷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房屋交接单》原件及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按照指挥部安置选房方案,按交房顺序号到自强西路新建巷向南100米(郝家巷项目10号楼)回迁现场选房。(7月14日至7月16日现场公示户型)联系电话:83232230 特此公告! 枣园巷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指挥部 2023年7月13日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