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门诊慢性病认定为何享受不了待遇?
日期:07-12
近日,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咨询,“明明办理了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看病时怎么还是享受不了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呢?”记者走访了解到,还有一些参保群众和张先生存在相同的疑惑,去药店买药时也遇到类似情况。那么为什么办了门诊慢性病认定却享受不了待遇?
“享受门诊慢性病医保待遇不能忽略了重点。”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完成西安市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的参保人,在就医买药时需要到西安市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就诊买药。打开“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信息发布”,点击“慢性病一点通”,进入页面后,通过“机构名单”栏目,即可查看到所在区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另外,按照《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要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由医生开具处方或住院医嘱,参保患者自行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自付。因此,在定点药店购药并报销慢性病费用必须出示医生开具的处方。参保人也可以通过药店电子处方平台实时就诊,由远程在线医师根据病情开具处方,药店药师在场对处方审核后进行购药并结算,享受同样的直接报销政策。
需要提醒的是,在定点慢性病药店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的基础上,患者可凭第一次留存的处方购买并报销相关慢性病药品。处方等留档信息需每半年更新一次。 记者 马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