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出现经济纠纷 21家商铺先后被断电
日期:07-05
市民反映:
7月3日,市民向“钟楼下·民生热线”栏目反映,未央区红星美凯城小区2号楼商业裙楼经营方与小区物业公司出现经济纠纷,21家商铺先后被断电,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记者调查:
7月3日16时许,记者在位于御井路的红星美凯城小区看到,商业裙楼南区的餐馆、修车行等都停业了。一家医药超市自备柴油发电机发电营业,一家烟酒百货店偶尔有顾客进出,但店里黑黢黢的,冰柜里很多雪糕、冷饮等冰冻食品已消融。店主忧心忡忡:“再不来电,东西都要坏了。”
一家经营炒菜的餐馆老板称,7月3日11时许店里停水停电,他当天没法经营。“现在天热,再不恢复通电,冰箱里的肉、菜都要烂掉。”餐馆老板说。
在商业裙楼附近的小区物业办公室门口,聚集了很多商户。记者了解到,该小区是大明宫街道杨家庄社区回迁小区,商业裙楼由社区于2020年年底整体租赁给西安万赛智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赛公司)自主招商,租期20年。委托小区物业公司西安大港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公司)代收租赁费,并向商业裙楼提供水、电服务,万赛公司负责代替商户购买水、电。
商户们告诉记者,大港公司称万赛公司拖欠租赁费,多次催要无果,于7月2日17时30分,停了商业裙楼北区商铺的用电,导致十几家商铺无法正常经营。7月3日11时,商业裙楼南区商铺用电也被停了。至此,共有21家商铺的经营受到影响。
商户们联系万赛公司、大港公司商议,希望恢复供电。因为万赛公司负责人未到场,大港公司和万赛公司就偿还租赁费未达成协议。在考虑减少商户损失的情况下,大港公司和商户们达成协议:暂时提供水电服务10天,各商户尽快自行与万赛公司协商租赁问题。
对此,大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受害人。万赛公司拖欠社区16个月商业裙楼租赁费,多次催要无果。此前,大港公司已经通知万赛公司和商户,要求对方必须于6月30日前签订协议,给出拖欠租赁费还款计划或者方式,如果不履行,就中止水电服务。这次停电,就是希望万赛公司能尽早结清拖欠的租赁费。
万赛公司前来现场协调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公司负责人在外地出差,他们无权就拖欠的商业裙楼租赁费如何偿还给出答复,待公司负责人返回西安后,他们会及时反馈,争取在10日内妥善解决问题。
17时许,商户们在协议上签了字,商铺恢复了供电,但他们仍忧心忡忡。不少人表示,商户们都足额缴纳房租和水电费,大港公司应想办法找万赛公司追讨债务,不应为解决经济纠纷影响商户正常经营,更不能以牺牲商户的利益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有商户表示,这种情况以前也多次出现过,让他们很受伤。
大港公司此举是否得当?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文海律师认为,大港公司作为商业裙楼租赁费代收方,即便提前两个月向商户发出通知,也不应随意停电。在社区将商业裙楼租赁给万赛公司招商的情况下,应该考虑到万赛公司如果出现拖欠租赁费等问题时,如何保障商户的利益。
周律师指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港公司知道万赛公司承租商业裙楼招商后租给商户的实情,说明认可这些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那么在法律层面,万赛公司是承租人,商户是次承租人。《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明确: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因此,在承租人违约、次承租人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出现经济纠纷,责任应该由承租人承担。所以,大港公司应该找万赛公司协商或者通过法律渠道追讨租赁费,而不应该损害商户的利益。 记者 李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