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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日期:09-22
字号:大中小
版面:D14信息披露       上一篇    下一篇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6-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1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史文明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选举胡铭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选举王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禹希、廖雨娟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2日